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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站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会计工作站: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0613号)要求,从200711日起,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执行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为了适应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需要,全面正确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收支活动,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财会〔200610号)要求,制订《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站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于200711日起遵照执行。

附件: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站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暂行办法

二○○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站

会计科目设置及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财会〔200610号)要求,制订本办法。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

(一)从200711日起,各会计工作站统一按照本办法设置会计科目和科目编号,不得擅自更改科目名称、级次和编号。执行企业化管理和特殊行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可以在本办法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二)按照《政府收支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科目和按照《政府收支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科目设置明细科目时,必须严格按照《政府收支科目》的“项”和“款”的科目编码设置本级明细科目的编号。

二、有关会计核算的说明

(一)行政单位收支的核算

1、“401拨入经费”科目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二级科目。其中:涉及“基本支出”的按《政府收支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设置三级明细科目;涉及项目支出的先按照不同项目设置三级明细科目,再按《政府收支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设置四级明细科目。

2、“404预算外资金收入” 科目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二级科目。其中:涉及“基本支出”的按《政府收支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设置三级明细科目;涉及项目支出的先按照不同项目设置三级明细科目,再按《政府收支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设置四级明细科目。

3、“501经费支出” 科目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二级科目。其中:涉及“基本支出”的在二级科目下按《政府收支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类”级设置三级明细科目,按《政府收支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设置四级明细科目;涉及项目支出的先按照不同项目设置三级明细科目,再按《政府收支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类”级设置四级明细科目,按《政府收支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设置五级明细科目。

4、“303结余”科目设置“基本结余”和“项目结余”两个二级科目,其中:“项目结余”可根据财政和单位资金管理需要分项结转项目结余。“结余”科目余额转入下年度时,由于以前年度基本结余与项目结余难以划分,因此,2006年结余一并转入“基本结余”科目下,2007年及以后再按照项目分开核算和分项结转。

(二)事业单位收支的核算

1、“401财政补助收入” 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二级科目。其中:涉及“基本支出”的按《政府收支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设置三级明细科目;涉及项目支出的先按照不同项目设置三级明细科目,再按《政府收支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设置四级明细科目。

2、增设“406财政专户返还收入”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收到的从财政专户核拨的的预算外资金。在该科目下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二级科目。其中:涉及“基本支出”的按《政府收支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设置三级明细科目;涉及项目支出的先按照不同项目设置三级明细科目,再按《政府收支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设置四级明细科目。

3、“405事业收入”科目,核算除财政专户返还收入外开展各项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504事业支出”科目科目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二级科目。其中:涉及“基本支出”的在二级科目下按《政府收支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类”级设置三级明细科目,按《政府收支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设置四级明细科目;涉及项目支出的先按照不同项目设置三级明细科目,再按《政府收支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类”级设置四级明细科目,按《政府收支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设置五级明细科目。

(三)关于基本建设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的核算

《政府收支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基本建设支出”明细科目反映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即各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计划的支出,主要包括:教育基建、教育设备购置、基本建设资金、城建资金、环保资金、科技三项费用、支农资金、工业结构调整资金等支出。除此之外的支出应计入“其他资本性支出”核算和反映。

(四)固定资产的核算

1、确保完整、准确、规范录入固定资产基本信息,特别是名称、型号、存放地点和使用部门要全面反映固定资产的基本情况,型号填写要完整,不得以通用名代替,存放地点要明确,使用部门要具体到科室、部门。

2、对于不能拆分的成套固定资产购置,应综合考虑其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的情况,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如按照成套固定资产核算入账的,应在附属设备清单上逐项录入构成成套固定资产的主要单项固定资产情况(附属设备清单不受数量的限制)。

(五)核算项目的使用

核算项目是独立于会计科目的一个辅助核算分类手段,它具有交叉分类查询和跨级次汇总功能,在实行部门独立核算、项目分类汇总、往来账户管理、费用分类汇总、部门职员核算中都有广泛灵活的应用。各会计工作站可以视管理的需要或工作量的大小,结合不同单位的实际情况,有选择的启用核算项目。如:分部门统计费用支出、跨项目统计同类费用、部门或职工的往来账款管理等。

(六)年底结转凭证的问题

由于会计科目和会计核算的调整,影响到行政单位年底自动结转凭证的制作,尤其是项目收支和项目结余的结转,不能实现自动结转。因此,启用新会计科目后,分项结转结余时,不能继续使用自动结转凭证,而转为手工制作结转凭证,结转时注意检查明细科目的余额是否正确结转为零。

三、关于2007年建账的其他要求

执行《医院会计制度》、《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相关收支科目的设置和明细核算按照上述方法作相应调整。

各会计站要专门组织会计人员认真学习财政部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相关规定和本暂行办法,重点掌握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明细核算内容,以正确划分和核算预算单位支出经济事项。

各会计站按本办法规定设置会计科目,组织会计核算,建立新账,科目设置报中心审批后,方可正式启用。对于二级及以下不再使用的明细科目务必清理删除,不得继续在新账中反映。

附:会计科目表和会计报表

科目表.xls

焦作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

二○○六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