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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年账务核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会计工作站:

为进一步做好2004年各预算单位会计工作,提高工作质量,更好为预算单位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会计服务,经研究,对2004年账务核算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科目设置。继续沿用2003年会计科目设置方法,按照项目设置明细。各会计工作站要对项目明细重新进行规范、整理,切实保证项目核算结果真实可靠。

二、年终结账。各会计工作站要抓紧时间处理预算单位2003年会计账务未尽事宜,及时结账,并按中心统一规定,打印会计账簿,装订归档。

三、会计档案。各会计工作站要在年终结账、打印会计账簿工作完成后,及时整理会计档案,编制清册,做好归档工作。重点对2000年、2001年、2002年会计档案进行整理,核对清册,对在会计工作质量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重点清理,及时纠正。

四、就会计基础规范化方面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1)收款单位需要将收入款项转入他人账户的,应出具书面委托书,会计工作站方可办理。委托书应作为附件附于凭证后。

2)费用结算单、差旅费报销单必须填写齐全,应列明附件张数。

3)单位自制的原始单据汇总表应作为记账凭证附件,计入附件张数。

4)定额发票应按原始单据要求,做到要素齐全。

5)单位预留印鉴片上的启用日期、更换日期要标注清楚。

6)委托收款单据应由预算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审批后方可入账。

7)会计工作站站长审核时,应在费用结算单上签字,不能以加盖个人手章代替。

8)账簿启用表上财务负责人一栏,应加盖单位财务负责人手章,不能以会计工作站站长手章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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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