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焦作市财政局网站!

焦作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分析(2011-1)

元月份,全市各级财税部门提前计划,强化措施,抢抓收入,优化结构,财政收支均快速增长,顺利实现首月“开门红”。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元月份,全市全口径财政总收入完成14.25亿元,增长59%。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4.4亿元,增长34.1%,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30.9%;上划省级收入0.37亿元,增长794%,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2.6%;地方财政收入9.47亿元,增长68.1%,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66.5%

按财政部规定的地方财政总收入测算口径,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1.66亿元,增长41.2%。其中,上划中央四税3.92亿元,增长37.1%,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33.7%

2、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元月份,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74亿元,增长43.3%,增收2.33亿元,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66.3%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完成2.88亿元,增长100.9%,增收1.4亿元,占全市一般预算收入的37.2%;五城区完成16.6亿元,增长42.6%,增收0.49亿元,占全市一般预算收入的21.4%;六县市完成3.2亿元,增长14.2%,增收0.4亿元,占全市一般预算收入的41.4%。收入增速呈现市本级快于五城区,五城区快于六县市的特点。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收入完成5.1亿元,增长23.9%,增收0.98亿元,税收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6%。其中:主体税种完成2.89亿元,增长11.6%,占税收收入的56.7%;小税种完成2.21亿元,增长44.6%,占税收收入的43.3%。非税收入完成2.63亿元,增长106%,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4%

全省收入情况: 全省地市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55.92亿元,增长31.1%。我市一般预算收入规模居全省第6位,占全省收入的5%,增速居全省第6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高12.2个百分点。全省地市级税收收入完成131.03亿元,增长52.8%,税收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4%。我市税收收入规模居全省第6位,占全省税收收入的3.9%,增速居全省第16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低28.9个百分点,税收比重居全省第17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比重低18个百分点。

3地方财政基金预算收入:元月份,全市地方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74亿元,增长6.3倍,增收1.5亿元。其中,土地有偿使用收入1.7亿元,增长13.7倍。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完成104万元,下降90.1%,减收948万元;五城区完成41万元,增长127.8%,增收23万元;六县市完成1.72亿元,增长12.1倍,增收1.59亿元。

4分部门征收情况:财政部门完成5.06亿元,增长187.1%,占地方财政收入的53.4%;地税部门完成3.18亿元,增长7.2%,占地方财政收入的33.5%;国税部门完成1.24亿元,增长35.7%,占地方财政收入的33.5%

(二)财政支出情况

1、地方财政支出:元月份,全市地方财政支出完成9.19亿元,增长109.4%,增支4.8亿元。

2、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元月份,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7.08亿元,增长109.4%,增支3.71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61亿元,增长166.3%,占全市一般预算支出的22.7%;五城区完成1.43元,增长135.5%,占全市一般预算支出的20.2%;六县市完成4.04亿元,增长87%,占全市一般预算支出的57.1%。支出增速呈现市本级快于五城区,五城区快于六县市的特点。

全省支出情况:全省地市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81.08亿元,增长86.5%。我市一般预算支出规模居全省第12位,占全省收入的3.9%,增速居全省第6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高23.4个百分点。

3、地方财政基金预算支出:元月份,全市地方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11亿元,增长107.8%,增支1.09亿元。其中,土地有偿使用支出2.02亿元,增长102.3%,增支1.02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完成1.12亿元,增长34.3%,增支0.28亿元;五城区完成71万元,下降92.9%,减支936万元;六县市完成0.99亿元,增长10.9倍,增支0.9亿元。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大幅增长,收入形势开局良好。元月份,全市经济承接企稳向好的良好势头,主要经济指标回升态势明显。各级财税部门做到早计划、早布置、早落实,进一步强化征管措施,确保应收尽收,财政收入增势强劲。截止1月底,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74亿元,增长43.3%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高12.2个百分点,规模和增速均居全省第6位。分级情况看,市本级收入增速达到100.9%,除温县同比下降外,10个县市区增速均达到10%以上,其中解放区、山阳区、高新区、修武县达到40%以上。分部门情况看,国税部门组织地方收入1.24亿元,增长35.7%;地税部门组织地方收入3.18亿元,增长7.2%;财政及其他部门组织地方收入5.06亿元,增长187.1%

(二)非税收入高速增长,是增收的主要动力。元月份,全市非税收入完成2.63亿元,增长106%,增收1.35亿元,占一般预算收入增收额的57.5%,拉动收入增长25个百分点。收入规模和增速均居全省第3位,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34%,居全省第2位。非税收入快速增长主要是清缴上年末非税收入集中入库,和除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彩票业务费外的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的政策因素影响。其中,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分别增长81.6%107.2%168.8%;市本级转让焦作坚固水泥公司国有产权0.53亿元和沁阳市、博爱县部分国有企业转让产权集中入库0.38亿元,带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快速增长,元月份入库1.05亿元,增长89.1%,占非税收入总额的40%,规模和增速分居全省第1位和第4位。

(三)优化调整支出结构,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元月份,各级财政部门在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基础上,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强化城乡统筹发展和对困难弱势群体的帮扶救助,提前调拨社保、教育、农业、医疗卫生等各项工资和民生资金。同时,加大抗旱救灾投入力度,及时拨付各类抗旱救灾资金。全市一般预算支出7.08亿元,增长109.9%,增速居全省第6位。分级情况看,除马村区同比下降外,10个县市区增幅达到20%以上,市本级和4个县市区达到1倍以上。分支出项目情况看,农林水事务支出增长56.7%;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分别增长84.5%265%176.7%201.9%;教育和科学技术支出分别增长53.1%28.1%

三、2011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促进科学发展。一是在经济增长中促调整。认真落实各项鼓励消费的财税政策,完善家电、摩托车下乡、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机制,调动群众购买积极性,增强消费拉动力。围绕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加强地方政府资金配套和债务管理,管好用好债券资金,完善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是在政策激励中促调整。落实鼓励产业集聚区发展的财政激励政策,支持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功能和平台载体作用发挥,支持构建产业集中、集群管理、自我积累、科学发展的机制。统筹运用各类政策和专项资金,支持新型工业强市和现代工业体系建设,加大传统优势行业技术改造力度,积极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三是在优化支出中促调整发挥财政优化配置和基础保障作用,完善财政扶持机制,集中更多财力投入科技创新、生态环保等基础建设。完善财政科技投入方式,支持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和实施重大节能工程,完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促进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发展。

(二)支持城乡统筹。一是支持建设更加开放的中心城区。发挥财政杠杆作用,优化产业分工和布局,提升中心城区产业层次和功能,努力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格局,加快中心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快中心城区支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文化事业发展,培育现代服务业体系。落实招商引资奖励政策,支持重大招商活动,推进焦作海关建设,鼓励商贸产业发展。落实鼓励出口政策,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二是支持建设更高水平城乡统筹。以服务“三农”为重点,加大财政强农惠农力度,着力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进一步加大农田水利资金投入力度,建好节水灌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道治理等水利工程,夯实农业发展基础。综合运用农业结构调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等专项资金,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大农村民生工程和公共基础设施投入,重点支持农村道路、安全饮水、户用沼气和环境污染治理,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和农民生活条件。三是支持建设更具领先发展速度。严格依法组织收入,做好开征地方教育附加、改革资源税制度、预算外资金(不含教育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等工作。加大争取新的地方税政体系和上级转移支付分配等财税扶持政策。保持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与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同步,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人均指标高于中原经济区核心区水平。

(三)保障改善民生。以支持办好省市“十项民生工程”为重点,集中财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让群众更多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一是推进收入分配关系调整。增加财政补助规模,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在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负担。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二是促进教育优先发展。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支持提高高校助学金标准、实施普通高中助学金政策等重大教育项目实施。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大中专学生资助政策。健全职教攻坚经费筹措机制,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步伐。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继续实施特岗教师计划和校舍安全工程。三是加强就业和社保工作。继续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帮助大学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4050”人员就业创业。加大社保投入,足额落实各类社会保障对象生活补助。健全城乡低保、优抚对象等补助水平正常调节机制,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10%以上,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四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公租房、廉租房保障力度,支持做好农村危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中低收入群众住房条件。五是支持文化事业发展。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继续做好舞台艺术送农民、农村电影放映、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六是保障促进社会稳定。落实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政策,保障政法机关正常办公办案经费需要,支持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类群体性事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监管经费保障机制,支持防灾减灾和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四)推进改革创新。坚持将改革开放作为加快发展的动力和平台载体,深化财政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制度。一是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推进完善市区财政体制改革,逐步建立有利于区域协调发展、中心城市带动和市区利益一体化的财政体制。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绩效分权制衡机制,推进全方位、立体式、公开透明的阳光财政建设。二是深化预算改革。规范提升预算内外相统一的综合预算,完善社保预算、债务预算等复式预算制度,健全信息公开、专家论证、社会听证、人大审查等参与式预算体系。三是推进绩效财政建设。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公物仓”、政府性投资项目、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与绩效管理一体化、流程化有机联系,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探索推进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管理方式。四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200元。完善财政补助机制,支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积极筹措资金,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不低于25元。加快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支持公立医院改革。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基层医疗卫生设施建设任务。

(五)提升管理水平。一是加强财政“两基”建设。完善“财经沙盘”财经信息系统,扩大内外制衡度、提高公开广泛度、增强预算透明度,提升财政信息化水平和建设能力。加快支出项目库、基础数据库建设,逐步实现动态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推进政府会计改革。转变和充实乡镇财政职能,发挥就近监管的优势。二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健全大监督机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和资金监管,重点抓好强农惠农和民生项目的监督。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要求,推进岗位风险权力防控、“小金库”治理、公务费用量化指标控制和预警管理等管控举措,从严控制公务购车用车、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出国(境)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继续推进全国文明单位再创建,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坚持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人员素质,提升财政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水平,确保财政资金和队伍“两个安全”。

焦作市财政局

0一一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