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稳定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2011年继续加大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力度。
一是提高了补贴标准。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亩均提高到78.39元,比上年66.72元每亩增加补贴11.67元,全省统一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直补亩均标准19.89元,比上年19.8元亩均增加0.09元,我市农民两项补贴合计增加收入11.76元/亩。
二是简化了补贴程序。为加快补贴兑现进度,2011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从2月21日开始发放,继续通过“一折通”方式兑现到农户,全省兑现工作于3月5日基本结束。为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乡镇财政所不再向农户发放补贴通知书,采取以村组为单位张贴补贴兑现通告的方式,及时告知广大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