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企事业单位评估费用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 工程概况:
本次城区办申请支付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绿化带及道路征迁企、事业单位评估费用。2009年,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建设办公室与河南瑞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河南华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南水北调焦作城区段征迁企事业单位估价委托合同》,委托上述单位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绿化带及道路范围内征迁企、事业单位进行评估,提供价值依据。
二、审查原则:
本次审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绿化带及道路工程文物勘探发掘异地搬迁复建经费是按照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建设指挥部第8次联席办公会议纪要确定的资金拨付原则:“投资总额控制、按建设分项核算、按进度预拨资金、按项目总体算帐”。贾市长对“关于对有关事项进行评审的请示”的批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办公室提供的“关于支付评估公司企事业单位评估费用的报告”,南水北调焦作城区段征迁企事业单位估价委托合同,《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焦政〔2009〕2号)、以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办公室提供的其它原始资料及现场勘察情况进行审查。
三、审查情况: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建设办公室原报评估费用24.6722万元。经审核,该费用为19.5688万元,审减金额5.1034万元,其中,房产评估费用15.9761万元,资产评估费用3.59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