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生产是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重农抓粮和支农投入的不断增加,我省粮食生产实现了连续七年增产,粮食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当前,我省粮食生产面临秋冬和早春连旱的困难和问题,全省旱情的持续发展,直接威胁着全省夏粮乃至全年粮食生产安全,保持粮食继续增产面临的挑战十分艰巨。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夺取“十二五”开局之年夏粮丰收,增强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现就支持抗旱保春耕和促进粮食生产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财政支持抗旱保春耕和促进粮食生产有关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省是全国第一粮食大省,小麦产量超过全国总产量的四分之一,承担着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职责。去年9月份以来,我省遭遇了严重的秋冬及早春连旱,目前旱情还在持续发展,抗旱形势十分严峻。当前,我省小麦陆续进入返青期,小麦生产步入关键时期,全力支持抗旱保春耕和粮食生产,努力夺取夏粮丰收,对保障全省粮食稳定高产、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平稳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和讲大局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紧紧围绕全国粮食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财政职责,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调整支出结构,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简化程序,提前拨付资金,为抗旱浇麦提供强有力资金保障,全力做好支持抗旱保春耕和促进粮食生产有关工作。
二、及时拨付涉农资金,支持各地开展抗旱及春耕生产
各级财政部门要围绕《河南省抗旱灌溉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及时拨付资金,加快各类工程性措施实施进度,尽快落实各类非工程性措施,全力支持各地开展抗旱及春耕生产。
(一)工程性措施方面。加快推进2010年中央和省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规划田间工程、新增农资综合补贴、中低产田改造、现代农业、土地整理等项目建设,争取在3月底前将其中的应急灌溉工程全部建成投入使用。提前开工建设2011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农业综合开发水利灌溉工程、现代农业等项目,力争早开工、早建成、早受益。省财政近期将提前向有关市县调度资金,为有关工程尽快实施创造条件。加快实施新增抗旱能力工程建设。引黄灌区清淤和水毁工程应急修复、河库灌区水毁工程应急修复建设项目以及解决山丘区临时性饮水困难建设项目要抓紧实施。省财政筹措落实的24920万元即将陆续下达,市县财政应筹措落实的6370万元也要尽快落实到位。
(二)非工程性措施方面。省财政已累计下达抗旱资金3.12亿元、抗旱浇麦补助经费1.69亿元、抗旱机具购置补贴资金2亿元、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89.2亿元。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管好用好这些资金,确保发挥应有效益。用于126个县级抗旱服务队的2.52亿元抗旱设备购置补助资金,要按照中央要求尽快购置抗旱应急拉水车、打井洗井设备、移动灌溉设备、输水软管、简易净水设备等各类抗旱设备。要建立健全抗旱设备购置、验收、入库、保管、使用等管理制度,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及时发挥抗旱服务作用。省财政已下达的1.69亿元抗旱浇麦补助资金,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核准面积,张榜公示,发放补助时要实行登记备案、农户签字,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农户手中。省财政提前下达的2亿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要优先安排补贴农民购置抗旱机具,要按照有关程序加快补贴兑付进度,调动农民购置抗旱机具的积极性,提高抗旱机械化程度和工作效率。对省财政已下拨的89.2亿元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各市县财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工作效率,确保
(三)加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全面推开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坚持连片推进,适当提高亩均建设标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完善建管机制,着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全面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提高政府对农民筹资筹劳的奖补比例,鼓励开展村内水渠、堰塘等小型水利设施项目建设。
三、认真落实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政策,保障受灾和困难群众基本生产
各地要切实做好旱灾灾民生活救助工作,对受旱灾影响较重地区,要及时安排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并及时转拨中央和省财政已经下达的冬令春荒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帮助各地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饮水、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问题。各地在分配资金时要向旱灾严重地区倾斜,确保专款专用。要适当提高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水平,要将各级财政安排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和五保供养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给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供养对象,切实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
四、切实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和监督,抓好资金的跟踪问效
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安排预算,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加快资金拨付和项目建设进度,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切实保障抗旱救灾和春耕生产需要。省财政在分配2011年中央奖励我省的产粮大省奖励资金时,将把各地抗旱保丰收的资金投入力度和工作成效作为一项重要因素,向投入力度大、夏粮保持稳产、增产的市县倾斜。要继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操作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切实抓好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工作,堵塞管理漏洞,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直接补贴农民的资金,要采取公示制,利用“一卡(折)通”等方式,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要建立健全财政资金跟踪问效机制,密切跟踪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益情况,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抗旱应急灌溉措施财政投入统计旬报制度。从即日起,请各市将有关情况于每月2号、12号、22号上午10时前通过邮箱上报农业处(直管县数据由所在地省辖市统计)。要认真履行财政监督检查职责,充分发挥基层财政部门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抗旱保春耕和促进粮食生产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全程监督检查。省财政厅将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地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各市县财政部门也要认真组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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