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做好职教攻坚计划经费投入统计报告制度,全面了解、掌握职教攻坚计划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现将《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职教攻坚计划经费投入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豫财教〔2010〕24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职教攻坚计划经费投入统计报表应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报送,各县(市、区)学校由财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正式文件联合上报市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市直属院校(含技工院校和民办院校)或培训机构填报后,经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后报市财政局
附件: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职教攻坚计划经费投入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