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焦作市财政局网站!

我市首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开始发放

 

我市首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开始发放
受资助学生平均每生750
平均每5名高中生中就有一名获得

 我市首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开始发放,平均每生每年1500元,我市高中生中,平均每5名学生中就有1名学生获得该项资助。

 这是我市继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向全部农村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及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后,又一财政惠民措施。

     此前我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尚未完全建立,多数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尚未得到有效资助。这种情况下,我市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从制度上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该项资助体系具体包括三部分:一是建立国家助学金制度。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是建立学费减免等制度。普通高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三是鼓励社会捐资助学,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其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面为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资助标准由各市、县或学校结合实际在1000元至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的标准进行资助。

     为让经济困难的学生真正享受到资助,我市规定以下几种学生可优先确定为资助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学生、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家庭的学生、父母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南水北调移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同时,对革命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家庭子女以及艾滋病家庭子女给予优先照顾。且同等条件下,独生子女优先。

我市要求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和普通高中要切实加强资助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下拨后及时发放、专款专用,不得平均分配,也不得挪作他用,否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OO 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