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焦作市财政局网站!

焦作市公办教育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做法

近年来,我市为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采取了多种措施。

一、出台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200610月,我市出台76号政府令《焦作市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试行)》,对民办教育主要有以下扶持措施:

一是全市设立30万元民办教育发展奖励资金。

二是民办学校教师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除去个人应负担的部分,其余部分由财政和本单位各负担50%

三是对于靠滚动发展、净资产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现有民办学校,一次性投入3000万、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新建民办学校,由县市区政府部门分别拨付30%50%70%的教职工工资,连续扶持10年。

二、利用公办教育资源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一)派遣公办教师

马村区政府给马村实验学校派遣了95名公办教师,约占该校教师的70.3%,有力促进了该校的发展。目前该校在校生达到2500多人,该校初中毕业生成为中心城区升入省级示范高中比率最高的学校。武陟县政府在武陟中学建校初期,给给该校派遣50多名公办教师,目前该校发展成为全市规模最大的民办学校,在校生达到5400多人。其他县市采取派遣部分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对扶持民办教育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全市累计给民办学校派遣公办教师达200多人次。

(二)采取支教的形式

市教育局将薄弱民办学校作为支教的对象,从2008年起,根据民办学校的要求,选派部分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3年来累计派出有30多名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

(三)利用优质公办教育的无形资源

中心城区建校最早的宏昌学校,由于多种原因,一度曾濒临倒闭,该校挂靠市十一中,冠名十一中分校后,市十一中在不影响本校教学工作的条件下,每年派出少部分优秀教师到该校进行对口支援,对该校起死回生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