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0年秋季学期免费教科书资金的通知》(豫财教〔2010〕210号)文件精神,现核定下达你县(市)、区2010年秋季学期免费教科书资金 万元,专项用于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县镇)免费提供国家和地方课程教科书。其中:中央资金 万元,省级资金 万元,列2010年“1100221教育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时均调入“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级支出科目(详见附件)。
为进一步加强免费教科书资金管理,切实做好免费教科书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各地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8〕87号)要求,按实际学生人数,足额配备循环使用教材,确保课前有书,人手一册。
二、各地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教基〔2008〕87号文件要求,加强对循环使用教材的登记、发放、回收、统计、消毒、保管、更新等环节的管理,积极做好部分国家和地方课程教材循环使用工作。
三、2010年秋季学期,免费教科书(含省定地方课程)仍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按照“统一征订、统一定价、统一采购、分散支付”的原则进行政府采购。免费教科书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分账核算、集中支付、封闭运行。县级财政要将资金划入县级财政部门开设的资金专户。免费教科书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实际享受免费教科书学生数和实际发放免费教科书数量,按照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确定的结算价格据实结算,直接拨付免费教科书供应商的县级机构。
四、省下达补助资金与实际结算资金之间的差额,由县级财政部门清算,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安排;结余资金全额用于集中采购能够满足教科书循环使用需要的存储和消毒设备、集中采购并向学生免费提供与国家课程教科书相关的辅助学习资源(练习册、外语磁带等),不得用于订购或采购教辅材料及其他物品。严禁“先收后返”和向学生收取教辅材料等任何费用。
附件:2010年秋季学期免费教科书资金预算表
二○一○年九月六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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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秋季学期免费教科书资金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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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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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名称 |
免费教科书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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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国家课程 |
地方课程(5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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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 |
1912 |
1740.3 |
171.7 |
|
云台小学 |
2.6 |
2.3 |
0.3 |
|
解放区 |
31.0 |
28.2 |
2.8 |
|
中站区 |
19.0 |
17.2 |
1.8 |
|
马村区 |
33.4 |
30.2 |
3.2 |
|
山阳区 |
26.8 |
24.3 |
2.5 |
|
高新区 |
20.4 |
18.6 |
1.8 |
|
修武县 |
241.4 |
219.9 |
21.5 |
|
博爱县 |
373.8 |
340.5 |
33.3 |
|
武陟县 |
636.0 |
579.3 |
56.7 |
|
沁阳市 |
326.8 |
297.8 |
29.0 |
|
孟州市 |
200.8 |
182.0 |
1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