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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获得中央特大抗旱经费1200万元

近日,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联合下达我市中央特大抗旱资金1200万元。我市紧急下拨了抗旱资金,同时要求力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20109月底以来,我市已连续130多天没有降雨雪天气,农田受旱面积持续扩大,抗旱形势十分严峻,而且很有可能发生冬春连旱。为支持我市的抗旱浇麦工作,省下达我市中央特大抗旱资金1200万元,用于我市所辖6县(市)抗旱服务队购置抗旱设备补助。每个县市各获得200万元补助。此项补助专项用于县级抗旱服务队购置抗旱应急拉水车、打井洗井设备、移动灌溉设备、移动喷滴灌节水设备、输水软管、简易净水设备等抗旱设备。

为了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充分发挥效益,我市要求各县市财政、水利部门要加强协调与配合,加快资金拨付,建立健全资金监管体系,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挪用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楼堂馆所、管理费、会议费、公务交通工具购置、人员补贴等支出。抗旱设备购置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县级水利部门以及县级抗旱服务队要建立健全抗旱设备购置、验收、入库、保管、使用等管理制度,提高设备使用效率,有效做好抗旱工作,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