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焦作市财政局网站!

市财政拨付资金800余万元廉租住房补助给万余低收入家庭

今年我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补助户共有1.1万个,按每户每年750元的补助标准,市财政近日拨付资金800余万元,已开始发放。

  2004年,我市建立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对收入符合最低生活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双困”家庭,通过租赁补贴、实物配租、租金核减等方式提供住房保障。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精神,今年我市将廉租住房补助发放范围扩大到收入低于城镇最低工资标准且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经过调查、审核、公示,有11023个低收入家庭符合条件,市财政随即拨付了中央财政补助的廉租住房资金826.7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