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焦作市财政局网站!

惠民医院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绩 效 评 价

项目名称:惠民医院项目            

项目单位:焦作市卫生局    (公章)

填报日期 2008  8    27

焦作市财政局  

惠民医院项目自评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焦作市卫生局属正县级全供行政单位,编制30人,实有31人(含机关事务局司机1人),内设8个职能科(室)。主要工作职能是在市政府领导下,主管全市卫生工作,依法贯彻执行各项卫生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

二、项目主要内容

为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06年,我市建立城市惠民医院,以“最大程度的惠及弱势群体,最大限度的提供优质服务,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就医”为服务理念,对城区援助对象的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基本医疗按照减免优惠政策在就医时给予优惠,优惠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分担。这项真心惠民,真正惠民的举措连续两年列入政府办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十件实事的重要内容。

三、项目预期绩效目标

惠民医院就是通过医疗援助的方式,向援助对象提供基本医疗优惠服务,用较低的价格和优质的服务满足和适应弱势群体的医疗需求,全面落实惠民政策,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给困难群众。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健康的和谐社会。

四、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惠民医院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焦政文[2006]52号)文件,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安排预算资金约313万元,其中:市级财政安排219万元,区级财政安排94万元。从2006年起,市级财政每年安排预算资金200万元,区级财政按比例配套资金。

五、项目执行基本情况

1项目总投入情况

2007年,惠民医院财政预算安排资金200万元,区级财政按比例安排85万元,合计投入资金285万元。

2、项目执行过程中目标、计划调整情况及采取相关措施

完善惠民医院优惠政策工作是2007年市政府办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十件实事重要内容。我们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原惠民政策进行了调整。一是对象上扩大增加。在原五城区所辖城乡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成员的基础上,将五城区农村的独生子女户、计划内双女结扎户、五保户家庭成员和城乡非低保困难残疾人纳入救助对象范围。援助对象人数由去年的1.8万人,增至3.3万人,净增1.5万人。二是惠民政策规定上给予调整。将过去的“十免”调整为“十五免”,将“十减半”调整为“十五减半”,将“两优惠”调整为“四优惠”。三是与现有政策的衔接上给予进一步明确。

为把《焦作市惠民医院优惠政策调整方案》贯彻好、落实好,采取措施:1、抓宣传。让惠民医院各项优惠政策家喻户晓,使援助对象更多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2、抓学习,以会代训。3、抓证件统一。我们设计并印制了《焦作市惠民医院医疗优惠证》和《焦作市惠民医院就诊手册》4、抓资金集中结算。5、抓监管,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

3、  项目实际支出情况

2007年,根据4家惠民医院和2家技术指导医院及网络单位统计,经区、市两级财政、卫生部门审核,应补助惠民医院经费447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承担312.9万元,区级财政承担134.1万元。

4、  项目绩效目标或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惠民医院自200671日正式开诊以来,运行平稳,成效明显。2007年,共到4家惠民医院就诊的门诊病人33667人次,住院病人1224人次,实际发生费用共计11282311万元,减免优惠费用共计5270283万元,费用平均优惠率为46.71%。建立城市惠民医院的实践,探索了医改的新路子,在破解困难群众看病贵问题上做了有益的尝试,减轻了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深受老百姓欢迎,同时也树立了医院新形象,促进了医院发展。

5、  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规范管理主要做到了7个统一。即:就诊手册统一;结算时间、程序、办法统一;减免优惠政策统一;就诊流程统一;转诊转院程序统一;就诊需知统一;惠民办岗位职责统一。

资金管理上市卫生局、财政局研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医院医疗援助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惠民医院根据《焦作市惠民医院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分别制定了《惠民医疗管理实施细则》、《惠民医院工作管理制度》、《惠民医疗服务承诺》、《惠民办工作制度》以及相关科室《岗位职责》。

各项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很好的落实,确保了惠民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六、资金超支原因

2007年,市政府将完善惠民医院和农民工医院优惠政策列入市政府为民办理的十件实事之一。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市卫生局与市政协文教卫生体育委员会联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又征求了街道办事处、社区群众、医疗机构、部分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然后向市政府提出了完善惠民医院优惠政策的建议,市政府又召开了由卫生、财政、民政、劳动与社会保障、计生、残联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在充分征求部门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于200764出台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惠民医院优惠政策调整方案的通知》(焦政文[2007]73),该通知对援助对象范围、援助医疗项目等进行了调整。优惠政策调整后,医疗援助资金明显上升,导致当年的预算资金出现不足现象,具体原因如下:

1、援助对象范围扩大,导致援助资金增加

按照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要求,在原五城区所辖城乡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成员的基础上,将五城区农村的独生子女户、计划内双女结扎户、五保户家庭成员和城乡非低保困难残疾人纳入救助对象范围。援助对象人数由2006年的1.8万人,增至3.3万人,净增1.5万人。随着援助对象范围的扩大,人数的增加,医疗援助资金也随着增多。

2、调整医疗优惠项目,导致援助资金增加

一是将过去的十免调整为十五免,增加了五项免费项目。具体调整办法是:将原十免中的空调降温费取消,调整为((X线透视检查费;增加五项为:乙肝五项检查费、肝功能检查费、血糖检查费、血脂检查费、换药费。

二是将十减半调整为十五减半,增加五项费用减半项目。具体调整办法是:x线透视检查费调整为x线摄影住院手术费改为手术费;增加五项为: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费、麻醉费、物理治疗费、胃镜检查费、多参数监护无抽搐电休克治疗费。

三是将二优惠调整为四优惠。其一,援助对象继续享受用药零利润优惠政策;其二,援助对象自付医疗费用在5000-10000元和10000元以上的,分别按20%和30%给予救助;其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救助对象,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同时享受第二项优惠政策;其四,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救助对象继续享受惠民医院优惠政策。

3、就诊住院人数的增多,导致援助资金增加

近年来,因为市政府每年为民办理十件实事的举措深入人心,加上惠民医院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援助对象的健康意识明显增强,就诊住院率明显提高,援助资金也随之增加。

七、项目绩效结果自我评价

随着惠民医院政策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惠民医院优惠政策调整后,无论是在门诊量、住院人数、优惠费用和平均优惠费用率均有大幅度提高。200671日至200771日,到4家惠民医院、两家技术指导医院和网络医院就诊住院的人数是19220人次;减免优惠费用是181.2万元,费用平均优惠率为27.97%。200771日至1130日五个月,就诊住院人数是22666人次,比2006年全年总人数增加3446人次;减免优惠费用是369.1万元,比2006年全年增加l87.9万元;费用平均优惠率为57.22%,比2006年全年高于29.25个百分点。让老百姓得到了真正的实惠,政府连续为民办实事更加深得人心。

惠民医院的实践证明,这项政策受惠主体明确,项目清晰易懂,操作简单透明,医疗优惠集中并且幅度较大,初步达到了政府、医院、患者、社会四满意的效果。

惠民医院是市委、市政府贯彻执政为民理念的重要实践,是我市建设和谐焦作在医疗战线上的重要成果。惠民医院早已不再仅仅属于一个城区,不再仅仅属于焦作医疗卫生界,它是我市精神文明的重要窗口,是展现我市关注民生的一个平台,是全市各行业关注和扶持弱势群体的榜样单位。支持惠民医院的建设,有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存在问题主要是资金缺口较大,建议政府财政增加预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