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财政局文件
焦财纪检〔20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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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焦作市财政局2010年民主评议
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
现将《焦作市财政局2010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文字材料。
二0一0年七月二十八日
焦作市财政局
2010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方案
(2010年7月28日)
按照市政府纠风办工作部署,继续把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部门和行业的基层站所,作为民主评议行风的重点,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政府“两转两提”的工作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充分发挥“三级纠风网络”的监督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推动基层站所切实改进作风,提高工作能力、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促进财政部门服务型机关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为财政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要求。从2010年开始,把民主评议基层站所作为纠风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不断拓宽评议范围,深化评议内容,创新评议方法,健全评议机制,提高评议质量,强化评议效果。通过三至五年的集中评议,使群众诉求渠道更加畅通,行业监管明显加强,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群众满意度大幅度提高。
(三)基本原则。在本级党组的统一领导下,以乡(镇、街道)为主导,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坚持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群众直评为主要形式,以群众满意为根本目的;坚持边评边改、评建结合,把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作风建设贯穿评议工作全过程;坚持全面评议、综合评定,实行日常评价和集中测评相结合,建立体现整改情况和发展变化的科学评价体系;坚持公开透明、公正评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合理运用评议结果,不断提高评议工作的公信度。
二、评议对象
各县(市)区财政局所属的乡、镇、办事处财税所、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所属的14个会计站。年底对成绩突出的站所向省、市推荐予以表彰。
三、评议内容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行为规范,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审批、依法收费、依法处罚、照章办事;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文明,程序完善,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并抓好落实;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认真实行政务公开及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杜绝执法、办事不公,滥用职权,执法违法,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提高服务质量。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等落实到位;服务态度文明礼貌、热情耐心、认真负责;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行为民、便民、利民措施;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刁难群众、态度粗暴、办事马虎、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现象。
4、优化服务环境。服务设施齐全,办事指南清楚,政(事)务公开完善;工作人员仪容仪表端庄,工作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
5、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遵守廉洁从政(业)各项行为规范,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无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问题。
6、健全长效机制。政风行风建设领导责任制和教育、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落实;从政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政治业务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纪律严明;监督机制健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认真整改。
四、评议的方法、时间和步骤
(一)评议方法
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一年一个周期。所有基层站所应参加当地统一组织的评议活动。评议对象较多时,可根据工作职能和性质进行分类评议。评议分为日常评议和问卷测评两部分,日常评议成绩占综合满意度的30%,问卷测评成绩占综合满意度的70%。参评站所年度内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弄虚作假、干扰评议程序的,取消参加“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的候选资格,对其评议满意度实行有限否决,酌情予以扣分。
(二)评议程序
评议分六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至7月31日)。
各县(市)区财政局和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要在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组织机构的基础上,选出评议代表,培训评议人员,公开评议对象、内容、方法,召开会议,层层发动,广泛宣传,形成声势,使被评议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认识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公布举报电话,以纠风为依托,以政风行风监督员为基础,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并召开辖区站所负责人会议进行广泛动员。参评站所要按照评议工作的要求,制定具体创建方案,完善服务功能,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方式。
2.查找问题阶段(8月1日—8月15日)。各县(市)区财政局和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可通过调查问卷、评议代表、政风行风热线、互联网、举报电话、评议意见箱、座谈会、手机短信等形式,广泛征集辖区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站所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了解参评站所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向其主管部门反馈。参评站所要对照评议的内容和部门行业考核标准,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自查自纠,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深入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活动。
3.公开评议阶段(8月16日—
4.落实整改阶段(
5.民主测评阶段(
6.综合考核和总结阶段(
各县(市)区财政局和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要结合自身实际成立组织、制定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和考核标准,并于7月31日前上报市局监察室。
五、评议结果的运用
评议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向基层站所的主管部门通报。评议结果应作为被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绩效及评先评优等方面的一项重要指标和条件。
年底要评出一批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评选办法另行制定),还要评出群众不满意的基层站所。对连续两年以上群众满意度高、评议名次靠前的基层站所,建议其主管部门将评议结果作为站所主要负责人评奖晋级的一项重要依据。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群众满意率低、问题较多的基层站所,建议主管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连续两年以上群众满意度排名靠后的,或对存在的问题有条件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甚至边评边犯的基层站所,要将其确定为“政风行风建设重点监控单位”,建议其上级部门对该站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
六、几点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评议活动,既是积极贯彻中央提出的“加强农村和城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向基层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和“切实加强农村和城市基层干部作风建设”等要求的具体措施,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 “两转两提”要求、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此,各有关主管部门和各被评议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评议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政风行风建设这一主题,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把这次活动作为推进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各项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以确保这次评选活动健康顺利地开展。
(二)突出重点,评议与创建相结合。在整个活动过程中要突出重点,评建结合,以评促建。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各个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评议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协调。部门和行业要结合评议活动,认真开展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创建活动,要把加强基层单位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建设一支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觉悟、职业道德水平和较强行政、服务能力的队伍。通过这次评议活动,大力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促进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督查,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在评议过程中,要求真务实,切忌搞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各级政府纠风办要对评议工作进行督查,并将参评部门推荐的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名单在当地媒体上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审核、考评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既要在评选中发现先进,宣传典型,也要有选择地对典型的不正之风问题进行曝光。各参评单位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制定出整改意见,认真落实,取信于民。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能解决纠正的,要及时解决纠正,一时不能解决的,要提出解决的方案和措施。要着重解决好思想作风、执法和服务、内部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认真总结经验,构建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评议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以推动行风评议的深入开展。各主管部门要通过评议活动,建立健全本系统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行为,完善政风行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七、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焦作市财政局“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评议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申相臣
副组长:高晓光、刘新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会计委派中心。
办公室主任:刘新全(兼任)
成员:刘兆东、王琳、赵立峰、常征、各会计站站长、各财税所所长
各单位要紧密配合,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工作。按照“条块结合,双管齐下”的原则,对本单位的评议活动负责,及时协调解决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 市局评议办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全面、准确、细致地进行评议、考核,充分调动各基层站所和工作人员参与的积极性,大力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三)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写出自评报告及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报市局监察室。
联系人:孙军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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