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财政局文件
焦财纪检〔20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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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焦作市财政局
2010—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二级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和《焦作市2010—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焦作市财政局2010—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焦作市财政局
2010—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2010年7月28日)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两转两提”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指示精神,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进一步增强公共服务部门和行业的责任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原则,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为切入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为宗旨,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为基础,以预防行业不正之风、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为目标,着力构建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财政部门的政风行风建设,为财政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对象
局机关各科室、各二级机构及全体干部职工。其中,采购办、预算执行局、预算编制局列入全市市直单位二级机构评议范围。
三、评议内容
1、履行职能、落实政策情况;
2、办事公开情况;
3、为群众做实事好事情况;
4、治理各种不正之风情况;
5、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情况;
6、遵守职业道德情况。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2010年起,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试行两年为一个评议周期。评议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民主评议的日常工作。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0年7月20日至2010年7月31日)。
1、建立评议领导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评议动员会,安排部署我局2010—2011年评议工作。
2、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宣传活动。通过局域网和各种媒介搞好宣传发动,宣传财政各项工作职能,公布服务承诺及便民措施,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继续深入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继续深化“百人千企谋发展、我为纳税人服务”和“千方百计理好财,我为当家人服务”等系列实践活动。
4、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实施征求意见建议问卷调查活动。通过评议代表、政风行风热线、网站、举报电话、手机短信、评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渠道,广泛征求社情民意。
5、在局机关显著位置设立评议意见箱,公布评议电话和评议信箱。(评议电话:3121115,电子信箱:jzczj1418@126.com)
6、建立政风行风建设档案,包括政风行风建设方案、总结、整改措施及结果和其他相关材料。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
1、组织县(市)区、预算单位和财政社会监督员对局机关各科室、窗口单位和二级机构进行评议。
2、组织局机关各科室、窗口单位和二级机构对照评议内容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3、把市纠风办反馈意见和本单位自己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自查自纠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一般性问题由科室(单位)自觉整改,大的主要问题有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相关责任科室(单位)及责任人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4、实行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并积极向市纠风办报送整改情况、建章立制情况。
5、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风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和整改不到位的责任科室(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三)考核总结阶段(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11月30日)
1、认真总结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及工作成果,注重评议结果的运用,把评议结果作为年终业务考核、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纠风工作责任制的一项重要指标。
2、2011年10月30日前,按时向市纠风办报送年度工作总结、主题实践活动总结和评议材料合订本等有关文字材料。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经领导研究决定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申相臣
副组长:所有副县级领导干部
成 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科级二级机构负责人、副县级二级机构班子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高晓光兼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刘兆东、阎胜利、黄德宣、周传华、赵立峰、副县级二级机构班子副职、科级二级机构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主要负责全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有关文件、制度、领导讲话、汇报总结起草,传递工作信息,?锘才挪贾糜泄鼗疃捌渌粘;疃?span lang="EN-US">
六、评议结果的运用
评议结果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市纠风办规定:对综合考核评为优秀等级的部门和行业(按照参评单位数量比例,政府部门及其它机构20个,公共服务行业10个)作为“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对综合考核评为“差”等级的部门和行业给予通报批评,对其领导班子诫勉谈话,连续两次被评为“差”等级者建议组织部门或其上级行业主管单位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调整。
评议结果将直接运用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纠风工作责任制考核、政府责任目标考核、文明行业(单位)评选等,并作为考核部门及其主要领导工作绩效的一项重要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是财政部门促进党风、政风和行业作风建设的重要途径。财政部门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有利于及时倾听群众呼声,不断改进工作;有利于强化人民群众的监督力度;有利于推动深化财政改革,依法行政;有利于加强财政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办实事求实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财政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政风行风评议为契机,认真体察社情民意,为预算单位、企业、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题、坚持不懈做好事。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政风行风评议全过程,边评边改,以评促纠,寓改于建。把评议的着力点放在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上,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良好的作风为预算单位、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三)完善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针对预算单位、企业和群众提出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建章立制,认真整改,建立实行责任追究制。各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是本单位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般人员、科长、主管领导一级负责一级,哪一级出现问题,上一级要负领导责任;实行行风评议一票否决,凡被上级、社会媒体、群众反映经查实的取消所在科室(单位)、责任人评先资格。要把政风行风建设溶于财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使每一位财政干部时时刻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时刻刻牢记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代表了整个财政部门的形象,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抓好落实,保证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有效进行。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作用,做好督导和协调,制定工作制度,严肃纪律,抓好每个阶段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