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政策调整 财政部门积极落实
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是当前扩大内需、强农惠农的一项重要举措。针对我省家电下乡政策实施时间延长、补贴商品种类扩大、提高产品最高限价等相关政策的调整,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反应迅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消费者手中。
一是简化补贴中间环节。为使农民尽早享受到国家的惠农政策,要求各县(市、区)收到省财政预拨的补贴资金后,要商同承办种粮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的金融机构直接对购买家电农户兑现补贴。乡(镇)财政部门收到农户相关申报资料,经审核无误盖章确认,开具家电下乡补贴兑现通知书,由同级承办银行及时发放。
二是及时清算补贴资金。为保证及时足额兑付补贴的资金需要,要求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及时对各乡镇进行清算。出现补贴资金缺口时,由县级财政部门先行垫付。
三是迅速进入工作角色。今年财政部门又新增加了一项工作,就是对消费者申报材料的审核(原由商务部门审核)。按照上级要求,各级财政积极与商务部门沟通,协调,了解、熟悉软件操作等相关业务,办理交接手续,保证按时向农民兑付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目前,全市基本完成有关手续的交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