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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被评为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我局被评为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在日前召开的全市平安建设暨政法工作会上,我局被评为2008年度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2008年,我局按照市里总体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优势,支持平安建设工作。一是千方百计克服困难把综合治理工作经费纳入重点补助,并不断增加。2008年,尽管遇到金融危机,市本级财政短收近2亿元,但我们还是千方百计克服困难,在原有基础上又提高并已拨付800余万元,为全市创建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二是集中财力高效服务,改善政法装备基础条件。2008年,市财政为市级政法机关安排各项资金2.7亿元,较2007年的2.2亿元增加5000万元,增长24.3%,改善了政法装备基础条件,提高了政法系统行政执法能力。三是下大力气督导各级落实政法工作经费。按照市里安排部署,派出督导组对县、乡两级综治和“创安”工作经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目前,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已全部达标,检察、法院大部分县市(区)已达标。四是强抓机遇积极争取上级政法专项补助资金。2008年,为政法部门争取各项资金3000多万元,为基层政法部门配备交通工具95辆,通讯设备86台,办公自动化设备567台,音视频设备107套,技术设备287台,其他设备1269台,维修业务用房46900平方米,改善基层政法机关办公办案条件,提高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