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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推行参与式预算改革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我市积极推行参与式预算改革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近年来,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的同时,对财政支出的需求也越来越多,社会公众对财政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随着我市公共财政体制机制创新步伐的加快,如何实现公平透明理财、科学民主决策,也日益成为财政部门要考虑的首要问题。这就对政府财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想办法增加财政收入外,更重要的是要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对于政府想办的事,要弄清楚哪一件是百姓最需要的。所以,开辟一条通道,让公众能够就政府项目提意见,通过代表投票充分表达百姓意愿,对于提高政府财政资金的投放效率是一种很好的尝试,这成为我市积极推行参与式预算改革的出发点。
参与式预算是在公共预算的制定、审批、执行和评估等各个阶段,采用有效的创新方法,加强公众对预算的参与,创造公众参与的环境和机制,注重公众参与的能力建设。通过认真调研和分析研究,我们积极吸收、借鉴哈尔滨、无锡等市参与式预算改革的先进成果,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和特色,在市本级通过对重大支出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和社会听证等预算机制创新,从根本上促进政府预算的标准化、程序化、科学化、透明化,通过预算手段推进政府绩效改善和民主治理。
10月13日-14日,在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财政部财政科研所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公共预算与政府绩效管理论坛”上,我们还代表市政府专题介绍了我市推行参与式预算改革的经验。
一、我市实施参与式预算的主要做法和采取的措施
一是部门申报。每年7月份,各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下发的具体编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编制本单位部门预算,并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
二是财政汇总。财政部门统一汇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的各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并多次召开班子会、中层干部会进行讨论,通过“两上两下”程序开展财政部门的审核。
三是民意测评。着手开展民意测评的准备工作,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通过媒体、网络等形式进行项目公示,公开征集意见,使最终财政预算决策体现民意。
四是专家论证。从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库中选择专家,并合理确定论证范围,对市委市政府的部分中心工作和涉及民生发展的重点支出项目和重大资金安排开展论证,并将每位专家的意见汇总成册,形成论证报告,作为科学编制部门预算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五是社会听证。从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库中选择专家,并邀请社会行风评议代表、行政监督员及愿意参加听证的社会各界人士,抽取部分预算单位的重点预算项目进行听证,形成听证报告,在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公开刊发,并整理代表意见报市政府决定预算单位项目申请资金数额,调整或修改部门预算相关内容。在试验过程中我们认识到,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权的前提是扩大广大人民的知情权,让老百姓都知道政府财政的钱是怎么花的,花的怎么样,并可进行咨询和质询。
六是人大公审。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的职能和作用,人大常委会选择市直单位部门预算进行初审,组织人大代表就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公开审查,各位委员和代表分别就关心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让社会监督民主监督得到真正体现。
七是财政政务公开。我们在全国率先建立了面向社会公众、高效便捷、公开透明的服务大厅,将行政审批、财政预算、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公物拍卖、会计委派等公共财政事项向社会公开,所有预算单位和社会公众都可以自由出入,到行政服务中心、财政服务大厅、会计核算中心、产权交易市场等财政服务窗口,通过电子屏、触摸屏和文本资料查看部门预算等财政财务公开信息。同时,我们还在焦作财政信息网上公开有关预算资料和工资查询,在焦作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设立专题栏目,在人民广场、火车站、行政服务窗口等人群集散的地方设立电子屏幕,开展“公共财政与百姓生活”动态报道,及时有效地把事关民生的财政支出动态变化情况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使更多的政府财政资金让人民群众共监共管,让宪法赋予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在焦作公共财政改革发展领域找到抓手,受到社会公众的普遍欢迎和好评。 
二、我市参与式预算改革工作取得的成效
我市的参与式预算改革让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直接或间接参与了政府财政预算编制过程,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达到了预期效果。
(一)增强了财政资金分配透明度,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实行参与式预算,将群众参与贯穿到项目选定、执行、监督、评估全过程,使财政资金分配更加科学、公开、透明,有效防止了各种腐败行为的发生,实现了“阳光”理财。一方面减少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入到群众最需要的公共项目上,实现了公共财政资源优化配置;另一方面提升了民主理财的水平,提高了政府公共产品的质量,实现了公共服务项目效益最大化,为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的建立进行了积极探索。
(二)强化了预算单位预算意识,提高了政府资源配置效率
参与式预算的实施增强了预算编制和预算过程的透明度,强化了预算单位的预算意识,增强了预算单位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计划性和针对性,为真正实现预算资金分配的公开公平、科学透明、规范有效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同时,参与式预算使政府预算从神秘走向阳光,从政府官员走向普通百姓和社会各界人士,从简单的分项列示走向全面具体的细节处理,使公民更易表达监督意愿,有助于促进政府预算资源更合理更充分体现民意,提高了政府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三)充分体现了财政工作的民生优先、以人为本
参与式预算使政府在施政过程中更好地了解不同利益群体的需求,使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政府职责和工作目标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通过规范的程序和群众的广泛参与,密切了政府与群众的联系,培养了社会群体的认同感,实现了广大人民共同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共同享有改革发展成果的目标。
(四)提升了财政公信力和谐力,增强了百姓对政府的信任
通过倾听人民的需要,了解群众最关心的事情,政府的决策更科学,政府预算的安排才更合理,真正做到用老百姓的钱,办老百姓的事。同时,政府在这个过程中与社会公众展开对话,向公众解释政府的一些想法及难处,争取百姓的理解与支持,达到百姓与政府彼此信任与配合的效果。
(五)增强了人大监督力度,提升了预算管理水平
通过人大代表参与确定具体民生项目以及对民生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增强了预算管理透明度,提升了民主理财水平,创新了人大审查监督财政预算编制的新模式,使政府决策更加公开、透明、民主。
(六)为群众提供了参政议政的平台,推进了民主政治建设
参与式预算的实施构筑了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新平台,体现了政府对公众权利的充分尊重和切实保障,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益尝试。通过项目公示、民意测评、专家论证、社会听证、人大质询等形式,使人民群众全程参与了政府资金预算编制、项目建设过程,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拉近了政府与百姓的距离。
(七)推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预算过程的公开程度考量着政府的自信力和治理能力,同时也检验着政府平衡社会利益关系、处理各种利益主体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施政效果。成功的参与式预算的实施,是政府迈向法制、成熟的标志,也是公民更多的获得政治民主、争取更多社会管理权力的象征。政府施政能力和公民民主参与能力的提高,必将有力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参与式预算是一项创新性很强的工作,推行参与式预算改革试验对于我市的财政改革是一项新的课题,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有机遇也有挑战。随着我市参与式预算改革的持续深入开展,广大群众对参与式预算的认可度不断提升,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度和满意度也有了大幅度提高,我市参与式预算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