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政府公物仓”资产管理制度
适应创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模式、建设节约型政府的要求,市财政局经过积极研究探索,结合我市实际,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政府公物仓”资产管理制度。“政府公物仓”是政府集中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公共资产的一种形象表述,实行专账核算,集中管理。成立专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管理经市级人民政府批准、财政资金安排的、主办单位组织的全市性重大会议、大型活动、中心工作等申请购置的资产;上级部门组织的考核、检查、验收、评比等工作,由接待单位申请购置的资产;单位上缴的国有资产;政府罚没物资;其他按规定不应归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
“政府公物仓”制度的运行,有利于整合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源,实现公共资源共享,防止国有资产的闲置浪费,减少重复投资,提高财政运行效率和国有资产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