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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积极构建四权分离财政管理新机制

焦作市积极构建四权分离财政管理新机制

 

    焦作市财政局深化财政预算改革推进制度创新,成立财政预算编制局和财政预算执行局,与原有的财税监督和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有效衔接,初步形成决策、执行、监督、评价分离操作、权力制衡、科学协调的财政管理新机制。
    一是确定改革方向获得领导决策支持。将财政预算改革作为主攻方向,将深化“四权”分离改革作为重点领域,主动建议并转化为重大领导决策,该市市委、市政府以2008年1号文件形式出台《关于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推进和谐焦作建设的意见》,为公共财政预算改革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为深化“四权分离”财政改革提供了体制条件和制度保障。
    二是建立权责明晰各司其职的分权体系。预算编制权由预算编制局和各有关业务科室行使;预算执行权由预算执行局、国库科和局内其他资金管理部门、会计委派中心等行使;预算监督权由财税监督局、监察室行使;绩效评价权由绩效评价科、各业务科室行使。
    三是完善财政管理制度保障体系建设。提请市政府出台了焦作市市级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及焦作市本级财政社会保障预算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等6个专项管理办法,制定了焦作市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印发了焦作市财政决策咨询管理办法、焦作市财政项目公示管理办法、焦作市财政项目专家论证管理办法、焦作市财政预算社会听证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操作办法,为预算改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策制度保障。
    四是整合资源提供先进技术支撑。优化配置财政业务,重组再造工作职能,整合内部科室和机构,重新按职能调配预算编制等人员。创建财经沙盘,建立现代化的财政经济管理信息系统,利用现化技术手段,为预算改革创新提供现代化技术支撑。
    五是探索构建科学有效的权力制衡新机制。积极探索研究建立重大事项审理机制、协作制约机制和监督反馈机制。对包括上报人大批准的全市预决算草案、预算执行、预算检查、绩效评价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审定,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绩效评价机构要定期向预算管理委员会反馈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政监督中的重大问题或相关信息,预算委员会对上报的议题进行审定并交相关部门执行。建立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绩效评价机构职能配合有效、工作流程优化的良性互动格局,形成部门预算复式编制、国库直接支付和会计委派授权支付、预算监督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参与、绩效评价重大事项追踪问效的有机联系又相互制约的业务循环链。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绩效评价机构在各自行使职能的基础上,互相将各自机构运行和业务情况向其他机构反馈,在互相制约的基础上,加强四个机构之间的横向联系和沟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