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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解决农村12万人饮水安全的工程通过市级验收

2007年度解决农村12万人饮水安全的工程通过市级验收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省、市党委、政府列为2007年度要为群众办的十件实事之一。
  我市2007年度第二批解决12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于2008年春节前竣工并投入使用。日前通过了由市发改委、水利局、财政局、卫生局组成的联合检查验收组的验收。
  2007年第二批解决农村12万人的饮水安全工程共涉及我市的8县(市)区的104个行政村。工程总投资4836万元,其中中央国债资金2176万元,省财政配套795万元,市级财政配套528万元,县级财政配套264万元,乡村自筹资金1073万元。
  检查组兵分两路,认真检查每一处饮水工程,并随机走访了农户,倾听老百姓的心声。通过检查,验收组认为:我市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主要领导亲自抓;项目区干部群众齐心协力、积极配合,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克服重重困难,按时完成了项目工程,实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庄重承诺,使农民真正从中得到了实惠。在项目工程管理上,严格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实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确保了工程质量。在资金使用和管理上,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要求实行县级报帐制,从而保证了资金的安全,充分发挥了资金的效益。
  与此同时,检查验收组还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党的惠民政策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要进一步规范群众的投工投劳和筹资行为,完善各种资料和手续;三是要健全和完善科学的管理、维护制度,规范水费征收,确保工程发挥长期效益。
  检查组还要求有关县(市)区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抓紧时间进行整改,以迎接省联合检查组的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