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焦作市财政局网站!

焦作市积极构建四权分离制衡体系

焦作市积极构建四权分离制衡体系

焦作市财政局深化财政预算改革推进制度创新,成立财政预算编制局和财政预算执行局,与原有的财税监督和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有效衔接,初步形成决策、执行、监督、评价分离操作、权力制衡、科学协调的财政管理新体制新机制新框架。一是确定改革方向获得领导决策支持。将财政预算改革作为主攻方向,将深化“四权”分离改革作为重点领域,主动建议并转化为重大领导决策,市委、市政府以2008年1号文形式出台《关于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推进和谐焦作建设的意见》,为公共财政预算改革发展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提供了体制条件和制度保障。二是建立职责明晰、各司其职的分权体系。预算编制权由预算编制机构即预算编制局和各有关业务科室行使;预算执行权由预算执行机构即预算执行局、国库科和局内其他资金管理部门、会计委派中心等行使;预算监督权由预算监督机构即财税监督局、监察室行使;绩效评价权由绩效评价科、各业务科室行使。财政预算编制机构主要职责是拟订预算管理制度,编制中长期财政预算规划,做好预算编制工作等;财政预算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组织执行年度市本级预算,合理组织收入,均衡支出进度等;财政预算监督机构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财政绩效评价机构主要职责是对重大财政支出资金或项目的资金来源、成本支出、预期收益等信息的综合评价。三是推进制度保障体系建设。提请市政府出台了焦作市市级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及焦作市本级财政社会保障预算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等6个专项管理办法,制定了焦作市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基础信息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印发了焦作市财政决策咨询管理办法、焦作市财政项目公示管理办法、焦作市财政项目专家论证管理办法、焦作市财政预算社会听证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操作办法,为预算改革工作提供政策制度保障。优化配置财政业务,重组再造工作职能,整合内部科室和机构,重新按职能调配预算编制人员。创建财经沙盘,建立现代化的财政经济管理信息系统,利用现化技术手段,为预算改革创新提供现代技术支撑。四是深入开展预算改革工作。在部门预算编制中,采用复式预算协作制约机制,由预算编制局和社保科、债务科、国资办经营预算科、综合科、经建科及建投公司、政府采购办分别负责全市部门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政府债务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预算、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政府信用贷款资金及贷款项目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等专项预算的编制。在项目预算编制中,引入民主决策程序,进行参与式预算改革,将预算编制的中间磋商和科学论证等工作分工落实到信息中心、评审中心、预算编制局、财税监督局等机构,分别负责项目公示、资金评审、专家论证、社会听证组织工作。在预算执行中,直接支付、授权支付、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相互衔接联系,分别由预算执行局、会计委派中心、政府采购办、财税监督局分工承担。五是探索构建科学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积极研究尝试建立重大事项审理机制、协作制约机制和监督反馈机制。重大事项审理机制是指对包括上报人大批准的全市预决算草案、预算执行、预算检查、绩效评价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审定,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绩效评价机构要定期向预算管理委员会反馈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政监督中的重大问题或相关信息,预算委员会对上报的议题进行审定并交相关部门执行。协作制约机制是指建立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绩效评价机构职能联系密切,工作流程和程序优化的良性互动格局,形成由部门预算复式预算编制、国库直接支付和会计委派授权支付、预算监督事前参与监督事中跟踪监督事后检查监督、绩效评价重大事项追踪问效的有机联系又相互制约的业务循环链。监督反馈机制是指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绩效评价机构在各自行使职能的基础上,互相将各自机构运行和业务情况向其他机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