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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财政积极支持节能减排工作

焦作市财政积极支持节能减排工作


 
一是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引导减排工作。每年市财政除了将排污费1800万元足额用于环境治理外,还在预算内挤出1500万元资金用于污染治理。二是为全面推进节能降耗工作,2007年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资金对16家企业的20余条生产线进行改造,优化产业结构,从而达到节能减排目的。三是积极申报环境保护项目,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弥补地方资金不足,目前争取省级环保资金2200万元,争取省级工业结构调整资金442万元。四是积极发展新能源。大力推广应用LED绿色节能照明灯,争取财政部专项扶持资金100万元;加大农村沼气建设力度,将其列入十件实事,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工程建设。五是建立环保财政挂钩机制。在建立责任追究和高效执法机制的同时,对各地出境水责任目标和城区环保“飓风行动”反弹实施财政挂钩,有效地调动了各地减排的积极性,增强了环保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