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四项举措” 力促生猪生产
由于受前几年生猪价格偏低、饲料价格上涨以及我国部分地区去年发生猪蓝耳病疫情等因素的影响,我市今年上半年生猪存栏少,生产呈现下滑趋势,造成猪肉供应偏紧、价格大幅上涨等问题。为尽快恢复生猪生产,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我市财政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我市生猪养殖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及时落实能繁母猪补贴政策。为充分调动养殖场(户)的养猪积极性,提高能繁母猪的生产能力,促进养猪产业的快速恢复。经国务院批准,从2007年开始实施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能繁母猪补贴标准为每头50元,中央财政补助30元,市级补助6元,县级补助14元。我市财政在省厅文件尚未到达的情况下,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于8月10日省厅通知的当日就在第一时间落实了市级配套资金100.8万元,并下达了604.8万元资金(其中中央资金504万元)。各县市区也都迅速落实了配套资金235.2万元,从而保证了养殖(场)户能及时足额拿到补贴。
二是大力支持疫病防治体系建设,为养猪业的健康发展筑牢“安全防护网”。为了促进养猪产业的发展,我市财政已经连续三年安排动物疫病防治专项资金90万元,今年我市又拿出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疫病防疫并争取到省级疫病防治经费39万元。与此同时,基层防疫队伍人员工资231.6万元全部由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安排,从而保证了基层防疫队伍的稳定,提高了基层防疫水平和防控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为养猪产业的健康发展筑起了一道“安全防护网”。
三是支持“项目带动战略”,为提高生猪产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提供财力保障。
为了提高生猪的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我市财政以支持农民养猪专业合作社、规模养殖场上档升级为突破口,积极组织申报项目,截至目前争取上级扶持资金50万元,积极推广标准化饲养管理、无公害生产、人工授精、疫病防治等技术。与此同时,市财政每年还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获得省、市级“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基地”以及省、市级示范性农民养猪专业合作社的给予一定的奖励。从而激发了生猪生产者的积极性,扩大了生产规模,提高了养殖效益,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提高了市场适应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加了农民收入。
四是认真做好生猪政策性保险的前期工作,为养猪场(户)逐步建立起收入支持保障体系。
为了保护生猪生产者的积极性,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有效建立起收入保障体系,因此开展政策性生猪保险业务势在必行。为此市财政已经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目前正在积极协调保险公司,为全面实施生猪政策性保险作前期准备工作。
通过采取以上四项举措,我市的生猪生产下滑的局面得到了有效控制,已经呈现出回升的态势,养猪户的积极性得到了提高。截至6月底,我市生猪存栏达到162.04万头,比去年同期增长8.3%;生猪出栏达到110.26万头,比去年同期增长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