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始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
根据省政府关于规范公务员的津贴补贴的政策精神,我市于12月1日在市会议中心召开了全市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工作会议,对我市规范津贴补贴工作进行了布置,会上市人事局、财政局、劳动局、监察局负责同志发了言,常务副市长李中哲作了重要讲话。
这次规范津贴补贴主要是消除机关部门之间不合理的津贴补贴差距,实行津贴补贴项目、标准、资金来源和发放办法“四统一”。范围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以及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我市将市属中小学教师同步纳入规范范围。规范后的项目和比例关系为:在职人员津贴补贴归并为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两项,结构比例为60:40。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归并为离退休人员补贴,补贴水平分别按相当于同职级在职人员规范后工作性津贴与生活性补贴总额的80%和70%确定。
规范后的津贴按职级划分为八档,其分档及垂直压缩率为:正市级2.2、副市级2.0、正处级1.8、副处级1.6、正科级1.4、副科级1.2、科员1.1、办事员1。
此次规范津贴补贴的起步时间为,市直机关从2006年12月1日起步,五城区与市直同时起步,六县(市)明年1月份起步。起步水平原则上以清理津贴补贴上报的2004年行政机关在职人员人均发放水平为基础。人均月增加300元,实行按省批准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