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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财政局积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焦作市财政局积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中小企业促进法》是我国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门法律,从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应负的责任和应有的措施。我局对《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施行十分重视,在职能范围内认真做好贯彻实施工作,运用优惠政策通过资金扶持积极主动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服务。
一、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
      懂法是守法、执法的基础。为确保推动《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贯彻落实, 2003年《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以后,我局及时把该法及有关资料印发全局相关科室及二级机构,组织和指导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中小企业促进法》,使大家真正了解和掌握该法,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的法定职责做好准备。通过学习,大家认识到《中小企业促进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对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为财政部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要求。
二、征集社会各界对执行《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意见和建议
    我局多次召集中小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印发《中小企业调查问卷》,全面了解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征集社会各界对执行《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意见和建议。参与问卷调查的企业共有50家,88%的企业对我局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情况感到满意,12%的企业对我局所做的工作感到基本满意;对在座谈会上企业界代表提出的融资困难、发展环境等问题,我们逐一研究并且提出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三、抓住有利时机,多策并举积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中小企业促进法》施行后,我局抓住有利时机,积极从资金支持、政策扶持、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服务体系四个方面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 加大资金投入,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截止2005年底,市财政三年内累计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投入26442.5万元, 2006年市财政预算安排金额16450万元。同时,为了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还从上级部门争取到外经贸促进资金、技术创新资金、中小企业促进资金累计1773.26万元。
一是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自2003年以来,市级预算共设立高新技术贴息、工业结构调整、科技三项费、中小企业担保、明星企业资励、实施名牌战略六个专项资金累计16472万元,用于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等。其中高新技术贴息资金累计1893万元,工业结构调整资金累计7122万元,科技三项费2646万元,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累计4550万元,明星企业资励累计190万元,实施名牌战略资金累计71万元。同时,三年来还积极向省厅申报项目争取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累计1773.26万元。其中外经贸发展基金100万元,中小企业开拓资金116.26万元,出口技改专贷贴息92万元,出口商品贴息158万元,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更新改造项目贷款贴息572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6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139万元,高新技术出口产品技术更新改造贷款贴息资金和研究开发资金累计30万元,出口机电产品研究开发资金24万元,外经贸促进项目资金482万元。这些资金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为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是安排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配套资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我局三年内累计安排资金4169万元。从2003年起每年安排外贸发展基金500万元,三年累计1500万元;安排招商引资项目资金三年累计2669万元。通过安排上述资金,有力地支持了我市中小企业开拓境外国际市场,增强了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了外经贸发展。
三是设立专项资金,加强对困难企业的脱困扶持工作。为了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2003年我局为35户企业22107人次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667.12万元, 2004年为20户企业22135人次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916.88万元;2003年至2004年两年间,我局对市直7户困难企业与2056名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补助经济补偿金995万元;同时,我局还为商贸服务企业吸纳下岗人员实行社会保险补贴。市财政2003年对市直3户企业501名职工支付社会保险补贴22.4万元,2004年对市直11户企业1096名职工支付社会保险补贴121.1万元,2005年对市直13户企业989名职工支付保险补贴151.5万元。这些资金为困难企业特困职工提供了生活保障,从而解除了企业的后顾之忧。
四是加强粮食监管,促进粮食企业稳定发展。为了更好的扶持粮食企业,我局设立了粮油政策性补贴和粮改配套?式鹆礁鲎ㄏ钭式稹T谌昴诶奂品⒎鸥?个企业粮油政策性补贴资金2363万元,10个企业粮改配套资金564.5万元。
(二)研究财税扶持政策,营造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我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认真学习研究国家及省级税收优惠政策,并抓好落实,及时为企业办理退税业务。自2003年以来,市财政累计为162家中小企业办理退税业务涉及金额6989万元。其中2003年为51家中小企业提供了1861万元退税业务;2004年为54家中小企业提供了2359万元退税业务;2005年为57家企业提供了2769万元退税业务。同时,我们继续做好支持企业发展的其它各项财政财务政策的落实工作。近年来,为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国家、省、市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措施,如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计提八项准备、技术开发费据实和鼓励列支、利用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优惠政策。我们在对现行各项政策进行认真梳理后,有针对性的指导企业贯彻落实,更好的发挥了财政政务政策的效应。
(三)突破瓶颈,全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资金短缺是制约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的一大关键性瓶颈,财政资金投入毕竟有限,为解决中小企业流动资金、技改资金紧张的矛盾,帮助企业开辟融资渠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要求,我局一直致力于加强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2005年8月11日,由市财政、国资牵头组建焦作市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550万元。公司按照“政策性资金、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严格按照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三层管理结构进行管理,实行董事会授权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截止目前,公司先后与焦作市解放区农村信用社、中国农业银行焦作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焦作市分行和焦作市商业银行签订了担保业务合作协议。公司的担保资金在协作银行可放大5倍,使政策性资金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截止2006年5月30日,该公司累计担保贷款金额4900万元。焦作市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在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方面的作用正逐步凸现。
(四)从其他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除了在资金、政策方面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我局积极为我市的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多样化服务。为了提高我市中小企业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使他们及时了解到最新的国家政策法规,我局多次组织中小企业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从2003年至今,我局累计举办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培训53期,培训人员6450人。同时,我们还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政策性疑难问题,例如为我市务轮建筑公司解答财务疑难问题,为高新区企业解答所得税纳税问题,为焦作市清化钾肥厂解答退税政策和具体程序,并帮助企业到财政部河南专员办事处联系经办人,为我市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多氟多化工有限公司办理土地出让金手续,为亿万饭店实行会计电算化进行上门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