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有的群众到某些机关部门办相关事务的时候,一些公职人员在履行正常岗位职责时总是摆出一副“帮你忙”的姿态接待来办事的群众,且对办事者小心翼翼的“谢谢”、“您辛苦啦”也是坦然受之,甚至不屑一顾,让办事的群众感觉办公事就如求人办私事一样,唯唯诺诺像欠了人情债。这种把履职尽责当“帮忙”的态度和做法,无形中拉开了干部与群众、政府与百姓的距离,长此以往,群众就会对这种“官僚主义”的作风产生不满,甚至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影响中央的好政策落到实处。
粗略看来,履行职责与“帮忙”都是给人办事的一种行动,似乎没有多大的区别,但细细体味,却有着天壤之别:履行职责是国家公职人员理应承担的基本义务,是一种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的公务活动;而“帮忙”则是一种道义行为,是凭私下交情所采取的一种处事活动,忙可帮,也可不帮,属私的范畴。因此,公职人员在履行正常岗位职责时,如果以一种“帮忙”的态度来处理,轻则能办的久拖不办、贻误“战机”;重则公私不分,偏离轨道,不能办的事乱办,以权谋私、产生腐败。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指出,要切实改进党的作风,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群众路线,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而上述把履职尽责当“帮忙”的做法,显而易见与党的要求、政府的期望、群众的呼声格格不入。因此,国家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时,首先要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谆谆教诲,以服务的态度检验自己的修养,以服务的质量检验自己的能力。其次要端正好心态,不管前来办事者是衣冠楚楚还是衣衫褴褛,都应采取主动、热情、积极的态度,提高效率、搞好服务,决不能摆出一副“我是为你帮忙”的应付、冷漠姿态。
态度转变是作风转变的标志,也只有亲民、务实、高效、廉洁的作风才能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送到百姓心里,全民小康、和谐社会的目标才能更好更快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