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落实《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十个百分之百”实施办法的通知》(焦政文【2009】76号)的精神,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行为,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效益,堵塞管理漏洞。焦作市财政局现面向全省公开选聘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复审专家,以组建专家库。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各单位、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其他有关单位从事经济及工程预结算等相关领域、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
二、财政复审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相关领域的政策法规;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复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三)具备全国造价工程师资格、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预结算工作满10年;或具备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预结算工作满20年;
(四)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五)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复审工作,并接受焦作市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专家库的使用和管理
我市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复审专家通过专家库进行管理,所聘专家参与我市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复审工作的,市财政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相应报酬。
凡符合条件并自愿参加的人员,请登陆焦作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jiaozuo.gov.cn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请于11月30日前发至jzjdfs@163.com。经网上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接到焦作市财政预算监督委员会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专家报名表、资质证件及其他资料。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3121180 13083844390
焦作市财政局
200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