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扎实推进全市财政反腐倡廉建设
——在全市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高晓光
(2009年3月13日)
同志们:
为了认真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市纪委四次全会和全省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今天,我们召开全市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要务,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总结回顾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09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
一、2008年全市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回顾
2008年是我们国家不平凡的一年,也是全市财政系统面对困难最多,工作任务极为繁重的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前所未有的各种挑战,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分析我们面临的各种困难,采取有效措施,破解难题,沉着应对,特别是围绕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认真分析全市财政系统面临的反腐败斗争形势,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权力的规范行使和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强化对各项工作的督导,树立财政部门的良好形象,为财政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2008年,全市财政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8月11日,新华社第2866期《国内动态清样》以《河南焦作创新财政制度减少干部经济犯罪》为题介绍了我市财政改革的工作经验。随后,省委书记徐光春、省纪委书记叶青纯作出重要批示,并派专题调研组来我局调研推广。市局被授予“全省优质服务窗口”、“全省财政系统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被推荐为“全省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被市纪委授予 “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全市政风行风评议先进单位”、“全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机制创新奖”、“全市政风行风调研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市采购办被评为全市事业单位“政风行风评议先进单位”、市会计委派中心第一会计站、第四会计站被评为“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整体工作走在了全市的前列。
(一)坚持齐抓共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紧紧抓住责任分解、任务落实、督导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
一是认真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今年1月份,对局属各科室、各二级机构2008年度廉政工作目标进行全面考核,对全体干部职工廉政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科级干部写出廉政工作总结,认真完成上级对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和政风行风建设等各项考核。
二是及时研究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年初,明确了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安排部署了具体工作任务,结合领导班子工作分工,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具体职责,领导干部作出了廉政承诺。
三是认真落实各项牵头工作。对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分工,把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有关科室和单位,各责任科室和单位认真研究制定了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人和工作目标。加强对各责任科室和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通过实施责任追究,有效维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严肃性,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认真落实《工作规划》,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后,根据市委下发的《焦作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意见》,2008年11月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制定贯彻《工作规划》各项具体工作方案,并提出明确要求,使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工作实现整体推进,增强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实效性。
一是突出重点,抓好廉政教育工作。以我局被命名为省、市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为契机,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作用,把廉政教育列入广大党员干部在职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的学习内容,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创新载体,提高廉政文化建设水平。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展板、知识竞赛等各种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进一步深化廉政文化进机关工作,扩大示范点的影响力,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是完善制度,加强领导干部监督。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对县处级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十项制度得到贯彻落实。认真执行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部门、重点对象遵守纪律、执行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是标本兼治,稳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深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绩效评价“四权分离”管理模式,努力构建财政资金运作的保廉新体系。
(三)加强公信力执行力建设,进一步优化经发展环境
一是组织开展大讨论,进一步促进思想大解放。5至9月份,在全市开展了以“焦作发展我服务,我与焦作共命运” 和“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在全市组织的“焦作发展我服务,我与焦作共命运” 大讨论活动演讲中获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通过各种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激发了工作热情,促进了机关工作作风转变。
二是创新载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继续深化“百人千企谋发展,我为纳税人服务”和“千方百计理好财,我为当家人服务”活动,尤其是面对世界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和焦作1000多家中小企业的实际困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发挥财政部门的优势,上下对接,主动出击、齐心协力、迎难而上,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走出困境,这一系列的对策举措和实际行动赢得了大中小企业的好评。
三是加强行政服务窗口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开展“争创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对每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有效提升了服务质量和效率。2008年局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被评为“全省优质服务窗口”。
(四)继续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保持惩治腐?芨哐固?span lang="EN-US">
2008年继续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一项重点工作,坚持标本兼治,重在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宣传教育力度,始终保持治理商业贿赂的高压态势,扩大廉政文化在财政系统的影响力和渗透力,真正使廉政文化渗透到财政系统的各个角落。
(五)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以加强财政部门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做支撑,以促进财政部门转变观念、转变作风,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为重点,以预算单位和群众满意为标准,针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狠抓落实,积极开展“千名代表进万家”和“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创建”等活动,进一步推进行风建设,树立了财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
按照“做党的忠诚卫士、争当群众贴心人”的要求,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二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三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中心组学习和支部定期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市纪委组织的《工作规划》知识答题活动,举办了全市财政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反腐倡廉知识竞赛”活动,结合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搞好反腐倡廉知识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一年来,我市财政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上级机关和领导的要求还有差距,廉政教育还不够深入,一些制度还不够完善,有的制度还没有落实到位,对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还需要不断强化等。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财政部门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二、2009年反腐倡廉建设主要工作任务
2009年,全市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市纪委四次全会和全省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强对积极财政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推进财政改革、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加强财政反腐倡廉建设;以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先导,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风党性修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为我市财政改革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加强对积极财政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是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积极财政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要求,各级财政尤其是监督监察部门,要组织开展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专项检查,着力做好以下工作:1、加强对中央及地方投资和国债资金的监管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防止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坚决查处“豆腐渣工程”。2、保障推动重大财税政策改革顺利进行。密切关注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增值税全面转型等重大财税政策实施情况,安排专项检查调研,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推进税制改革,促进经济增长。3、切实保障改善民生的政策和资金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对“三农”、教育、就业、社保、住房、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等民生投入的监督检查,突出对“十件实事”和粮食直补、综合直补、“两免一补”资金的监管,积极促进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试点和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保证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加强对实现财政工作任务目标的监督检查。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健全完善税收收入监督机制,逐步实现对税收征管全过程的动态监控,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协调增长,提高税收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确保完成财政收入目标。
三是围绕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和清正理财,加强对财政规范支出和支出进度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保法定支出、保重点支出等公共财政职能要求。加强对分配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抓好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严肃查处项目资金使用中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逐步建立财政项目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是围绕建设文明、富裕、和谐的新焦作,加强对三农、教育、科技、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方面财政投入资金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确保各项惠民资金落到实处。
(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完善教育机制,增强教育成效。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各级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结合起来。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核心,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面向广大财政干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丰富完善反腐倡廉教育的形式和手段,大力促进财政部门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落实各项规定,抓好廉洁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好节日廉政提示,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
各级财政部门党组是本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有全面领导责任,要切实担负起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财政系统上下在政策目标、业务工作、改革要求、作风建设等方面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反腐倡廉建设要坚持全市财政系统“一盘棋”,全面部署,整体推进。各级财政党组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财政工作的整体格局之中,同各项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各级财政领导班子、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都要实行“一岗双责”,不仅要管业务,还要管廉政,不仅要管本级,还要带系统,把目标任务责任化,责任目标化,措施具体化,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责任目标体系。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四)努力完成《工作规划》牵头各项任务
我们要按照市委《工作规划》分工的任务,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下大力气抓好本级财政惩防体系五年规划的实施,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健全财政管理体制,继续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绩效评价“四权分离”制衡机制。二是要组织全面开展对“小金库”问题的专项治理。三是认真做好我局廉政风险防范试点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全面开展以权力“搜索”、监督定位、规范流程为重点的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明确事项,完善制度,按章办事,加强对权力的界定、规范、制约和监督,不留“死角”,建立规范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
一是要注意巩固和提高政风行风建设和效能革命活动成果,进一步推动财政系统的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涉及财政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财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二是继续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为人民群众办好“十件实事”的部署要求,重点做好“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两免一补”等项工作,减轻农民负担,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财政惠农政策,让人民群众更多地得到改革与发展的实惠。
三是加强效能监察,建立文明服务、廉洁高效的财政部门。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重点治理懒、软、散等作风,继续狠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作风浮躁、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六)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
结合财政部门特点,严肃查办以下几个方面的案件:利用资金管理分配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干部任免权进行贪污、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权色交易的案件;利用工作便利为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案件;干预招标投标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失职渎职,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对于任何腐败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加大对违法违纪人员及其亲属和特定关系人非法所得的追缴力度。
各级财政党组要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协调,大力支持财政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工作,财政有关职能机构要积极给予配合。
(七)加强财政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新形势下,各级财政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忠实履行党章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党纪国法和财经纪律,服务于财政改革与发展。同时要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督监察和查办案件的能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进一步提高组织协调能力,积极协助党组抓好本级财政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和创新能力,积极探索新时期财政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善于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做好工作解决问题。各级财政部门的领导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财政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热情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配备和成长,努力解决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为加强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同志们,加强财政部门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让我们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记肩负的使命和责任,紧紧围绕市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全省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理清思路,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面发展,全面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市财政改革与发展这一中心工作,加强领导,团结一致,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队伍双安全,努力开创全市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