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13 15:14:21 阅读(655)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通过了修订后的《营业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营业税的最大调整是,将纳税地点由按劳务发生地原则确定调整为按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原则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