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13 15:02:48 阅读(637)
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要求县(市)总体按1∶1比例筹措8亿元,支持县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并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吸引社会资金投入,争取五年内使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资本金规模达到1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