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胜 程道文
提 纲
o 企业项目投融资的财务筹划
o 企业项目投融资的会计处理
o 企业项目投融资的涉税处理
一、企业项目投资的财务筹划
o (一)投资规划
o 1、投资可行性分析的静态指标
--投资回收期
o 2、投资可行性分析的动态指标
--净现值
1、投资回收期的计算和决策
投资回收期一般以年为单位,回收期越短,项目越有利。
当决策者重点关注项目风险和流动性时,可以采用这种方法,因为理论上,项目能够越快回收,投资风险越小。
o (1)进行投资回收期的可行性分析,首先要合理预计“项目计算期”
o 项目计算期=建设期+运营期
o 其中:建设期为开始投入到建成投产,运营期一般为主要设备的使用寿命。
o (2)进行投资回收期的可行性分析,其次要科学分析该项目产生的每年“现金净流量”(流入为正流出负,英文简写NCF),同时要时点化假设,即投入在期初、产出在期末
o 其中:运营期每年税前NCF
=新增息税前利润+新增折旧摊销额
(3)投资回收期
=∑NCF最接近原始投资的年数+(原始投资-∑NCF)/下一年的NCF
其中:原始投资=固定资产等建设投资+流动资金投资
(4)当投资回收期≤项目计算期/2,该投资基本具有可行性
2、净现值的计算和决策
o (1)净现值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是站在现在的投资时点谨慎地分析将来的可行性,所谓净现值,就是把项目计算期每一年可能产生的净现金流量、按照合理的折现率折算到现在的价值。
o (2)实务中的难点不是项目计算期的合理预计,也不是每年NCF的科学测算,而是折现率的确定。理论上,有的为资金成本、有的为市场利率、有的为投资人必要报酬率。窃以为,最符合企业实际的,应采用投资报酬率。
o 投资报酬率=项目投资的息税前利润/原始投资
o 这样,折现率既包含了项目筹资的成本,也考虑了企业的合理利润,同时与项目投资规模实现了有机结合
o (3)净现值≥0时,该投资具有可行性
(二)筹资规划
o 1、筹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项目原始投资+建设期资本化利息
2、筹资渠道=内部筹资+外部筹资
内部筹资又称企业自有资金筹资,或留存收益筹资
3、外部筹资需要量
=∑项目投资新增固定资产+∑项目投资预计垫付流动资金+∑项目运营后随销售自然增长的流动资产-∑项目运营后随销售自然增长的流动负债-∑项目运营后预计新增留存收益
如果没有内部筹资或不打算内部筹资,则另当别论
4、外部筹资方式
一是政府补助
二是负债筹资,包括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等
三是股权筹资,包括私募和公募
5、筹资成本,又称资金成本,是企业筹集一定量资金实际支付的代价
1)政府补助几乎没有成本;
2)借款和发行债券的资金成本=允许税前扣除的利率*(1-所得税率),因为利息具有税收挡板作用;
融资租赁的资金成本=允许税前扣除的折旧率
3)股权筹资的成本最大,非上市公司要采用股利折现模型,上市公司一般采用必要收益率,即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6、筹资决策
o 项目筹资的综合成本(加权平均)必须小于等于项目投资的内部收益率,如果综合筹资成本大于项目的投资报酬率,该筹资不具备可行性,甚至企业将为暂时的风光付出沉重的后续代价
o 所以,“国十条”出台后,响应积极的财政政策、争取政府补助,是外部筹资的首选,次之是降息和取消额度限制后的银行借款,股权筹资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暂不可行
二、企业项目投融资的会计处理
o (一)固定资产投资的会计处理(一般纳税人)
1、外购单项固定资产(不含小轿车、摩托车和游艇)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外购若干设备组合生产线(以生产线为单独计量的固定资产)
借:工程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等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o 3、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
1)预付工程款--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结算工程价款--借:在建工程
贷:预付账款/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营业税
3)自行购买设备或物资(不含建造房屋建筑物的外购物资)--
借:工程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行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4)交施工方安装设备--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5)因故超期未申报认证或抵扣--
借:在建工程/工程物资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完工的会计处理略。
o 4、为固定资产的建造而发生的征地费、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以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利息、试生产发生的费用等,如果能够确认直接归属某单项固定资产、则直接计入单项固定资产;如果应由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共同负担,则先计入“待摊支出”明细科目,然后分摊计入各项固定资产(如厂房与生产线)
o 5、购置并使用环保、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设备,按规定购置当年抵免的所得税额,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当年不够抵免、需结转以后5个年度抵免的部分,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
o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仍执行会计制度的企业,应付税款法不进行核算;
纳税影响会计法--借:递延税款
贷:所得税
二、企业项目投融资的会计处理
(二)企业取得财政补贴投资的会计处理
1、属于投资补贴的--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项目竣工投产后,随提取折旧的进度--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被责令返还的--
借:递延收益/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2、属于已发生费用的补贴的--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支出
(三)企业取得银行借款的会计处理
1)取得借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长期贷款
2)计提或支付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利息/银行存款
三、企业项目投融资的涉税处理
(一)企业项目筹资的税务处理
1、涉及税种:企业所得税、印花税
2、现行税法规定:
1)取得财政补贴--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免交企业所得税外,企业应将收到的财政性补贴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其他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
2)取得银行借款--A、借款合同按万分之零点五缴纳印花税;购销合同万分之三;B、购建固定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时间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如房地产),借款费用应资本化,即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得直接扣除,以折旧方式分期分次扣除或在资产销售时扣除;C、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允许税前扣除(但要按规定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二)企业项目投资的税务处理
1、涉及主要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印花税等
2、税法规定:
1)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含房屋建筑物、小汽车等)可以按规定抵扣;
2)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可以税前扣除--规定的范围、规定的基数、规定的方法、规定的起点、规定的年限
3)企业在持有固定资产期间发生的改建支出,可以增加计税基础并适当延长折旧年限;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在税前摊销。
4)企业购买并使用的环保、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设备,可以按投资额的10%抵免应纳税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结转以后5个年度抵扣。
5)纳税提醒:
一是企业取得的符合“国十条”的财政补贴,估计将后续发布免缴企业所得税的补充规定;即使不予免征,企业仍可无代价地获得75%的利得。
二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最好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银行借款,否则,若以企业集团的名义打捆举债、然后子公司通过内部银行等取得集团借款,将难以回避“资本弱化”的特别纳税调整。
三是一般纳税人购买设备进行固定资产投资,一定要索取销售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切忌沾小光、吃大亏。
四是委托建造固定资产的,一定要索取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该代扣代缴营业税的不能疏忽,并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切忌长期以暂估价入账。
五是项目投资完工后,不到迫不得已,慎用评估增值。
六是以财政补贴款项进行项目投资的,不得抵免应纳税额、切忌没事找事;估计取得补贴免征企业所得税、则不得税前扣除相应的折旧,不免征的,则按5个规定扣除。
忠实建议:
“财务+会计+税法”进行组合筹划,不宜各行其是,三者是不可分割的!
衷心祝愿:
阳光总在风雨后,积极财政政策,助力您的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