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缴费人:
为进一步提升财政票据管理效能,自2025年3月1日起,焦作市范围内将全面停用纸质财政票据。请缴费人注意以下事项:
1.电子票据的使用:所有用票单位将不再开具纸质财政票据。缴费人可通过财政部全国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http://pjcy.mof.gov.cn) 或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fs.hncz.gov.cn:8094)查验和获取财政电子票据。
2.纸质票据的拒绝:如果缴费人发现单位仍在使用纸质财政票据,有权要求其开具财政电子票据。如单位不予开具财政电子票据,缴费人可拒绝付款。
3.监督与举报:如发现未按规定使用财政电子票据的情况,请及时与焦作市财政局联系。
联系人:焦作市非税收入服务中心:原韬,电话:8866265
焦作市财政局税政科:杨艳茹,电话:8866293
焦作市财政局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