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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国内需求 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2025年1月1日起我国调整部分商品关税税率税目

日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2025年关税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有序扩大自主开放和单边开放,调整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和税目。《方案》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将有利于增加优质产品进口,扩大国内需求,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

为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联动效应,2025年我国对935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其中,为了支持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降低环烯烃聚合物、乙烯-乙烯醇共聚物、救火车和抢修车等特殊用途车辆的自动变速箱等的进口关税。相关专家表示,降低上述原料和设备的进口关税,有利于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带动有效投资,扩大国内需求,同时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加快推进我国先进制造业的发展。

为了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2025年,我国降低环硅酸锆钠、CAR-T肿瘤疗法用的病毒载体、外科植入用镍钛合金丝等的进口关税,进一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更好地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据了解,自2018年以来,我国多次降低药品及原料药的进口关税,绝大多数成药、部分抗癌药和罕见病药的原料已实施零关税。

围绕推进绿色低碳发展,2025年,我国降低乙烷和部分再生铜铝原料的进口关税。对此,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信息市场部副主任范敏分析指出,我国乙烷资源相对匮乏,降低进口关税可以扩大进口,支持石化产业绿色低碳发展;而对再生铜铝原料降低进口关税将有效缓解国内金属资源的供应压力,降低对原生金属的依赖程度,为国内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此外,根据国内产业发展和供需情况变化,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范围内,2025年,我国提高糖浆和含糖预混粉、氯乙烯、电池隔膜等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

“当前,我国外贸环境正发生复杂变化,在关税政策调整中需要保持产业链和供应链的稳定。”范敏认为,2025年调整部分商品关税,契合行业发展需求和技术创新趋势,释放了比较强的政策信号引导作用,有利于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2025年的关税调整总体在WTO承诺基础上,灵活、有效地利用各类关税措施,进一步优化国内经济发展环境,充分贯彻不久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对于扩大内需、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高宇宁指出。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势如破竹,已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产品消费及出口大国。为服务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2025年,我国增列纯电动乘用车本国子目,有利于将“老年代步车”等低速电动车与纯电动乘用车区分开来,更好地助推新能源汽车产业“出海”。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资深首席专家黄永和认为,新增纯电动乘用车本国子目以及新增小轿车、越野车等本国子目注释,很大程度上反映出我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取得了非常重要的成果,未来,关税政策将在提高我国汽车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持续发挥重要作用。

除了纯电动乘用车,我国还增列了杏鲍菇罐头、锂辉石、乙烷等本国子目,优化椰子汁、制成的饲料添加剂等税目名称的表述。调整后,税则税目总数为8960个。同时,为推进税则体系科学化、规范化,2025年新增干紫菜、增碳剂、注塑机等本国子目注释,优化白酒、木质活性炭、热敏打印头等本国子目注释的表述。

为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2025年,我国对24个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项下、原产于34个国家或者地区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协定税率。其中,中国—马尔代夫自由贸易协定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并实施降税,未来完成最终降税后,双方接近96%的税目将实现零关税。

为帮助最不发达国家发展,实现互利共赢,2025年,我国继续给予43个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同时,继续根据亚太贸易协定以及我国与有关东盟成员国政府间换文协议,对原产于孟加拉国、老挝、柬埔寨、缅甸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特惠税率。

“上述举措,彰显了我国作为负责任的贸易大国的形象,我国始终高举自由贸易大旗,推动稳定全球贸易。特别是,我国继续给予43个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可以使最不发达国家有机会参与到中国大市场中、共享发展红利,这既践行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和全球发展倡议,又体现了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高宇宁说。(记者 敖阳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