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妇幼保健院: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位于山阳区解放东路278号。改造后总建筑面积为5680.0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506.2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3.76平方米。南北楼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主体结构加固、楼地面、内外墙面、屋面等装饰工程,电梯及安装工程,部分拆除工程;室外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室外疏散楼梯及连通南北楼室外连廊、新建地下一层消防水池及泵房;室外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硬化、铺装及室外安装工程。
该项目初步设计经市发改委焦发改审批〔2024〕43号文批复,概算总投资2565.1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49.7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市财政配套。
二、审查依据
根据焦作市妇幼保健院提供的施工图、预算书,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 02-31-2016)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机械人工费、管理费指数调整执行豫建消技〔2024〕15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24年第5期(10月)及市场调查的有关市场行情,增值税税率执行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按9%计取。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审查范围:施工图和预算书中所有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施工图、预算书,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编制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焦作市妇幼保健院原报预算金额为18,510,459.90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17,170,436.84元,审减金额1,340,023.06元。
工程下步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焦政办〔2021〕11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原因分析
修正部分工程量、定额子目,调整部分材料价格。
六、重要事项说明
审定预算金额中含有暂列金额30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70万,应在下步工作中明示。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