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狠抓政府采购评审关键环节,通过细化管控措施、深化专业能力、优化工作机制,推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细化管控措施,加强评审现场组织管理。评审现场的组织管理直接关系到政府采购的公信力。一是严管评标过程。印发《关于加强焦作市政府采购活动评审现场监督的通知》,明确界定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职责权限,分别对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现场监督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解决政府采购当事人“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二是严控区域隔离。政府采购系统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流程互联互通,自动抽取专家。评标专家持身份证刷卡通过门禁系统,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封闭评标区。开标区域、评标区域与公共区域实行隔离,电子通讯设备统一存放。三是严肃现场纪律。评标区安装视频监控录音设备,实现重点区域监督全覆盖,确保评审过程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监督留痕、规范阳光。
深化专业能力,加强评审专家动态管理。一是建立择优选择的评审专家准入机制。2023年组织我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新申报专家入库考试,引入第三方教育考核机制,精心组织策划,对申报人员的政府采购理论水平、业务实践能力进行了多维度考察。二是建立以评审标准为导向的评审专家培训制度。2023年组织新入库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培训,重点培训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政府采购网上评标操作等内容。2024年组织评审专家重点学习政府采购评审业务知识。通过培训,保证评审专家具有较强的评审能力、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三是建立双向反馈的评审专家考核评价制度。根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评审专家评标行为反馈情况,及时约谈相关评审专家,规范评审专家评标行为,促进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更加规范、公正、高效。
优化工作机制,加强监管精准性。一是坚持“一标一评”工作原则,如实记录评审专家进场履职行为、评审能力、遵守纪律等方面情况,对其违规行为分别给予记录和处分,不断规范评标专家行为。二是畅通“线上线下”多渠道投诉、监督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严厉查处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案件。三是巩固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提升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