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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把握“关键点”激发民营经济新活力

民营经济发展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焦作建设全局。焦作市财政部门坚定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要求,深化“两个健康”,以资金保障为前提,以优化服务为抓手,以高效助企为根本,筑牢支点、直击难点、打通堵点,不断激发民营经济新活力。

筑牢支点,强化资金政策保障。坚持以加强资金支持、落实惠企政策为重点,激发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撬动民营经济新局面。一是加大上级资金争取力度。近3年,全市共争取中央、省级助企资金3.73亿元,其中争取河南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63亿元;金融服务类助企资金0.9亿元;科技类助企资金0.2亿元。二是落实工业企业奖补政策。2023年全市召开工业大会,市、县财政按比例筹措财政资金5987.25万元,共奖励企业147家、表彰企业家28名,奖励8个先进县(市、区)政府,会后奖补资金第一时间全额支付到位。2024年,年初预算已安排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积极推进财政支持政策。今年2月底,已组织完成2023年度焦作市工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各类奖励项目正在有序进行评审。三是开展资金兑现攻坚行动。认真梳理各级涉企奖补资金未兑付情况,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对涉企奖补资金进行常态化督导,加快资金支付进度。2023年共落实奖补资金2.13亿元,惠及企业486家。四是推动“开门红”政策落实落地。为推动2024年第一季度经济实现“开门红”,引导企业稳定生产、快速复产、提能增产,鼓励企业应报尽报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拟申请167家企业2024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2840万元。

直击难点,凝聚创新发展合力。聚焦民营企业发展的资金、人才、创新等难点,充分发挥民营经济金融、人才力量。一是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我市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设立的6支政府投资基金,近3年共到位资金3.56亿元,完成投资项目14个,其中投资焦作本地项目7个(投资金额1.8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新能源新材料、智能装备、生物医药、绿色食品、节能环保等战略新兴产业,重点培育和扶持本地先进制造业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二是强化人才资源赋能发展。落实人才发展经费保障,严格按照全市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的政策要求,2023年,拨付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奖励资金675万元;2022年,拨付第五批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经费425万元;为助力人才强市战略,2023年、2024年每年拨付人才工作经费210万元。三是提升企业家能力素质。2023年协助举办了焦作市中青年企业家综合管理、全市质量标杆暨品牌建设、焦作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企业上市与企业股杈激励等专题培训班,共计500余人参训获益。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持续做好企业家培训资金保障。四是助力科创企业健康发展。加大对上市企业和科技企业奖补,2023年焦作卓立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申报上市获得受理,符合奖励条件,市、区财政共拨付其奖励资金290万元。同时2023年拨付科技创新奖励资金404.75万元,惠及企业82家;拨付科技类民营企业财政奖励资金共计1079.75万元。

打通堵点,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打通环境堵点,多措并举助推营商环境提质增效。一是持续推进“万人助万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财政部门先后成立“万人助万企”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及融资平台企业专班、产业基金专班,并制定“万人助万企”活动工作方案,常态化推进、纵深化实施助企服务。二是全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财税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国家、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2023年全市减税降费23.5亿元,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三是积极开展“政采贷”业务。持续优化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为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搭建绿色通道,实现企业融资无抵押无担保,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近3年来,累计办理112笔企业贷款、融资1.43亿元,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四是优化政府采购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全省首家“政府采购限额以下服务及工程类超市”平台优势,在入驻的中小企业参与项目时,不用线下报名、不交报名费、无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节约大量的人力和资金成本,切实减轻了中小企业负担,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资金压力。2023年入驻供应商5927家,今年已入驻供应商1074家。

焦作市财政局(国资委)将持续提升财政服务企业质量水平,把握“关键点”,激发民营经济新活力,助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