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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一期)水厂改造及现状管网连通工程-龙源路(普济路-山阳路)施工图预算审查的意见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一期)水厂改造及现状管网连通工程-龙源路(普济路-山阳路)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在龙源路(普济路-山阳路)南侧新建再生水管道,作为焦作市东西向的再生水输水主干管,用于普济河、龙源湖公园补给再生水,同时还用于城市杂用水及景观环境用水,远期可向西部城区输送再生水。再生水主管道管径为DN1000,全长4.7km,主管道位于龙源路南侧绿廊及综合管廊内。

资金来源:焦发改审批2024〕266号《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复概算60696.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50071.1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银行贷款和项目单位自筹。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评审请示、承诺书、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资金证明、初步设计批复,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500-2013)、《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 A1-31-2016)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机械人工费、管理费指数调整执行豫建消技〔2024〕15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24年第3期及市场调查的有关市场行情。税金执行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增值税率调为9%。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施工图纸,预算书,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与编制单位沟通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报预算金额为21,057,049.21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15,087,816.79元,审减金额5,969,232.42元。

本工程下步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焦政办〔2021〕11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原因分析

1.工程量调整;

2.定额子目调整;

3.材料价格调整。

六、重要事项说明

本预算中包含暂列金额110万元,请在下步工作中予以明示。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