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中学: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市人民中学综合楼与教学楼连廊及综合楼一楼大厅屋顶维修修缮项目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人民中学综合楼与教学楼连廊及综合楼一楼大厅屋顶维修修缮项目位于焦作市人民路与南通路交叉口东南角。主要建设内容包含:连廊室内外墙面改造,屋顶防水层以及门窗更换;综合楼一楼大厅玻璃屋顶更换及内墙整修;修建排水沟,修缮建筑物伸缩缝等。
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和市本级资金。
二、审查依据
根据焦作市人民中学提供的施工图、预算书,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 02-31-2016)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机械人工费、管理费指数调整执行豫建消技〔2023〕35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24年第2期(4月)及市场调查的有关市场行情,增值税税率执行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按9%计取。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审查范围:施工图和预算书中所有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施工图、预算书,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编制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焦作市人民中学原报预算金额为683,166.97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665,285.78元,审减金额17,881.19元。
工程下步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焦政办〔2021〕11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原因分析
修正部分工程量、定额子目,调整部分材料价格。
六、重要事项说明
审定预算金额中含有暂列金额5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3.084万元,应在下步工作中明示。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