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焦作市财政局网站!

关于2024年度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焦财税政〔2024〕1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税政〔201829号)有关要求,经焦作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共同审核确认,现将2024年度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通知如下:

1.焦作市医院协会

2.焦作市保险行业协会

2024年-2028年,上述非营利组织当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焦作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

                     

 202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