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医院: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市中医院中医优势专科综合楼建设项目室外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焦作市人民路与新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的焦作市中医院(人民路院区)院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图纸范围内的室外道路、铺装、室外管网、景观绿化、化粪池等。
资金来源:焦发改审批〔2021〕337号《关于焦作市中医院中医优势专科综合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复概算17,931.7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4,908.00万元。资金来源拟通过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市财政配套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中医院提供的评审请示、承诺书、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资金证明、初步设计批复,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配套规范、《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6)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机械人工费、管理费指数调整执行豫建消技〔2023〕35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23年第6期及市场调查的有关市场行情。税金执行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增值税率调为9%。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施工图纸,预算书,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与编制单位沟通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中医院原报预算金额为6,411,776.56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6,001,849.35元,审减金额409,927.21元。
本工程下步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焦政办〔2021〕11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原因分析
1.工程量调整;
2.定额子目调整;
3.材料价格调整。
六、重要事项说明
本预算中包含暂列金额400,0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380,000.00元,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885,695.55元,请在下步工作中予以明示。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