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医院: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市中医院中医优势专科综合楼建设项目室内外二次装修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中医院中医优势专科综合楼建设项目室内外二次装修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焦作市人民路与新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焦作市中医院人民院区院内。综合楼地上十一层,地下一层,框架-剪力墙结构。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一层门诊大厅、名医诊室、会客厅、卫生间及公共部分装饰装修,一至十层护士站装饰装修,六层重症监护室装饰装修,VIP病房装饰装修,特色病房排风系统,楼体logo及亮化工程,导视系统安装,窗帘、壁柜、医疗柜安装等。
该项目初步设计已经市发改委批复,焦发改审批〔2021〕337号批复概算总投资17931.7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4908.00万元。资金来源拟通过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市财政配套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二、审查依据
根据焦作市中医院提供的施工图纸、预算书,结合现场勘验情况进行审查,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 02-31-2016)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机械人工费、管理费指数调整执行豫建消技〔2023〕26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23年第5期(10月)及市场调查的有关市场行情,增值税税率执行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按9%计取。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为施工图纸和预算书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施工图纸、预算书,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图纸及现场情况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编制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焦作市中医院原报预算金额为14,195,874.36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12,908,055.75元,审减金额1,287,818.61元。
工程下步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焦政办〔2021〕11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增)原因分析
调减暂列金额,调整部分定额子目、主要材料价格,修正工程量。
六、重要事项说明
审定预算金额中含有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在下步工作中明示。具体内容如下:
装饰工程包括:暂列金额50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420万元,其中:导视系统180万元,窗帘100万元,壁柜、医疗柜140万元。
楼体亮化工程包括专业工程暂估价:楼体logo制作安装40万元。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3,918,924.97元。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