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焦作市财政局网站!

2023年8月财政预算执行简要分析

八月份,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盯年度目标任务,强化财政资金统筹,兜牢“三保”底线,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保持必要支出强度,全市财政收支平稳增长。

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74.4亿元,同比增长22.6%。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53.9亿元,同比增长63.8%,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30.9%;上划省级收入0.52亿元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0.4%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0亿元,同比增长2.2%,增收2.6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24.5亿元,同比增长3.5%,增收0.82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0.4%,其中:市直完成13.9亿元,同比增长0.9%;示范区完成10.6亿元,同比增长7%。四城区完成35.3亿元,同比增长2.3%,增收0.79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9.4%。六县(市)完成60.2亿元,同比增长1.6%,增收0.96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0.2%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收入完成79.3亿元,同比增长0.6%增收0.4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6.1%,其中:主体税种完成48.5亿元,同比增长24.3%,占税收的61.1%;小税种完成30.8亿元,同比下降22.6%,占税收的38.9%。非税收入完成40.7亿元,同比增长5.5%,增收2.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3.9%

税收分产业结构情况:全市第一产业税收完成5607万元,同比增长338.1%,占全市地方级税收的0.7%;第二产业税收完成43.1亿元,同比增长24.8%,占全市地方级税收的54.4%;第三产业税收完成35.6亿元,同比增长1.2%,占全市地方级税收的44.9%

全省收入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72.2亿元,增长9.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054亿元,同比增长14.3%,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2.8%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8.3亿元,同比增长0.6%增收0.11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收入完成16.4亿元,同比增长13.3%增收1.9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8.44亿元,同比增长33.8%增收2.1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46.3%四城区完成2374万元,同比下降6%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1.3%。六县(市)完成9.21亿元,同比增长2%增收0.18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50.4%

(二)财政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3.3亿元,同比增长1.6%,增支3.41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8.8亿元,同比增长11.2%,增支6.9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0.8%,其中:市直完成55.9亿元,同比增长13.7%;示范区完成12.8亿元,同比增长1.5%。四城区完成40.4亿元,同比增长6.9%,增支2.6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8.1%。六县(市)完成114.1亿元,同比下降5.1%减支6.1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1.1%

全省支出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464.7亿元,同比增长2.2%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7.6亿元,同比下降24.1%减支21.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支出完成26.8亿元,同比下降5.5%减支1.56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22.2亿元,同比下降41%减支15.5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32.8%。四城区完成11.9亿元,同比增长20.2%,增支2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17.6%。六县(市)完成33.5亿元,同比下降19.3%减支8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49.6%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增速小幅回落,主体税种保持较高增速1-8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0亿元,为年预算的66.7%同比增长2.2%较上月小幅回落0.8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9.3亿元,同比增长0.6%较上月回落3个百分点;税比为66.1%8月当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亿元,同比下降3.9%,比地市平均增速(-4.1%)高0.2个百分点。当月财政收入增速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房地产市场恢复缓慢以及企业利润下降等因素影响,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分别下降86.5%87.7%112.8%44.1%,四者合计减收2.75亿元,下拉当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20.3个百分点。

分科目看,税收方面:主体税种保持较快增长,累计完成48.5亿元,同比增长24.3%,增收9.5亿元,占税收的比重为61.1%,较上月提高0.8个百分点,增速保持高位的原因主要是上年同期增值税留抵退税4.07亿元,今年仅5539万元,同比上年同期大幅减少3.52亿元,拉动主体税收增幅9个百分点。非税方面:受沁阳市公安局缴纳生态环保案罚款拉动,当月罚没收入同比增长312%,增收1亿元,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0.9个百分点。

(二)制造业持续恢复,工业税收稳步增长1-8月份,全市地方级制造业税收完成32.3亿元,同比增长30.7%,增收7.6亿元,占地方级税收的40.7%,较上年提高5.3个百分点。全市地方级工业税收完成37.8亿元,同比增长36%,增收10亿元,占地方级税收的47.7%,较上年提高7.9个百分点。

分行业看,31个制造业行业中有26个行业实现正增长。地方级税收超1亿元的有12个,除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地方级税收同比下降外,均实现较快增长。其中规模前五的行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地方级税收5.86亿元,同比增长8.7%;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地方级税收4.2亿元,同比增长39%;医药制造业地方级税收2.91亿元,同比增长67.8%;酒茶饮料制造业地方级税收2.65亿元,同比增长24.6%;通用设备制造业地方级税收2.21亿元,同比增长71.1%

(三)财政支出增长趋缓,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今年以来,各级财政部门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政策要求,切实强化财政支出管理,不断提高预算执行均衡性、高效性,坚持有保有压把宝贵的财政资源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1-8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3.3亿元,为年预算的69%,超序时进度2.3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6%。其中,教育、科技、农林水等民生领域支出完成160.6亿元,同比增长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1.9%,较上年同期提高1个百分点。其中,教育支出36.3亿元,同比增长17.7%;科技支出6.06亿元,同比增长79.7%;社会保障支出29.8亿元,同比增长12.7%;卫生健康支出30.3亿元,同比增长3.1%

三、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财政部门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加速显效,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关键节点提前谋划,锚定目标精准调度,高水平高质量实现两个持续,高标准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奋战三季度,夺取全年红

(一)加强统筹谋划,多措并举抓实收入一是加强财政收入征管。组织召开全市财税工作机制会,分析研判全市财税经济形势,压实县级主体责任,成立收入征管工作专班,抓好财税收入入库。二是深入挖掘存量税源。联合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土地使用信息排查,重点清查重点区域占地情况,清缴耕地占用税和滞纳金;按照环保税征管相关规定,对固体废物排放企业征缴环保税三是深入挖潜非税收入资源。指导县(市、区)全面围绕公安罚没、资产盘活、土地收入计提、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等梳理非税收入,查漏补缺,挖潜增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上缴国资经营收益等增加非税收入。四是加快土地出让收入进度。协同自然资源、房管部门准确把握房地产行业形势,加大工作力度,加快焦南监狱地块出让进度,督促土地收入欠缴的企业按时缴纳土地出让收入,确保及时入库。

(二)强化预算管理,发挥财政资金效能。一是继续树牢过“紧日子”思想。推进节约型党政机关建设,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腾出更多财政资源用于兜底线、补短板、强弱项,健全民生保障长效机制。二是严格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建立“先有预算、再有指标、后有支出”“支出预算余额控制支出指标余额、支出指标余额控制资金支付”的控制机制,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严把预算关口,从严从紧控制预算追加。三是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对按规定可以收回的结转结余资金以及当年预算安排但预计年内难以实施的项目,收回指标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避免资金“二次沉淀”,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资金时效性。

(三)严守红线底线,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一是坚决兜牢“三保”底线。积极应对基层“三保”压力,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压实区级主体责任,做好基层“三保”风险预警,指导县区保持合理适度的库款规模,确保财政安全稳定运行二是抓实隐性债务风险化解。持续做好债务数据统计和风险监测预警,加大债务管控力度,科学合理制定债务偿还计划,综合运用土地出让、资产变现、市场化解等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及时还本付息,稳妥有序推进隐性债务化解。三是有序化解政府拖欠企业账款。落实国务院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落实《河南省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实施方案》,制定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清欠方案,统筹各类财政资源保障还款资金,积极稳妥兑付政府工程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