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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财政预算执行简要分析

七月份,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增收节支为工作重点,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全市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

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56.3亿元,同比增长26.1%。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48.9亿元,同比增长73.2%,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31.3%;上划省级收入0.41亿元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0.3%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7亿元,同比增长3%,增收3.1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21.5亿元,同比增长3.6%,增收0.74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0%,其中:市直完成12.2亿元,同比增长1%;示范区完成9.3亿元,同比增长7.2%。四城区完成31.6亿元,同比增长3%,增收0.94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9.5%。六县(市)完成54亿元,同比增长2.7%,增收1.42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0.5%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收入完成72.7亿元,同比增长3.6%增收2.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7.9%,其中:主体税种完成43.9亿元,同比增长27.6%,占税收的60.3%;小税种完成28.8亿元,同比下降19.5%,占税收的39.7%。非税收入完成34.3亿元,同比增长1.8%,增收0.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2.1%

税收分产业结构情况:全市第一产业税收完成5487万元,同比增长340.9%,占全市地方级税收的0.8%;第二产业税收完成40.2亿元,同比增长31.5%,占全市地方级税收的55.4%;第三产业税收完成31.7亿元,同比增长4.8%,占全市地方级税收的43.8%

全省收入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18亿元,增长10.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906.4亿元,同比增长15.9%,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3.2%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7.1亿元,同比增长9.6%增收1.49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收入完成15.3亿元,同比增长27.1%增收3.27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8.69亿元,同比增长12.4%增收0.96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50.9%四城区完成2374万元,同比下降6%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1.4%。六县(市)完成8.14亿元,同比增长7.2%增收0.54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47.7%

(二)财政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4.5亿元,同比增长3.1%,增支6.18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7.8亿元,同比增长23.7%,增支13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3.2%,其中:市直完成55.7亿元,同比增长29.3%;示范区完成12.1亿元,同比增长3%。四城区完成35.7亿元,同比增长7.1%,增支2.36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7.5%。六县(市)完成101亿元,同比下降8.3%减支9.17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9.4%

全省支出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572亿元,同比增长0.5%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3亿元,同比下降23.1%减支18.9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支出完成25.1亿元,同比下降2.1%减支0.53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20亿元,同比下降45.3%减支16.5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31.7%。四城区完成11.8亿元,同比增长25%,增支2.35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18.7%。六县(市)完成31.2亿元,同比下降13.3%减支4.77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49.6%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增速趋稳,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1-7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7亿元,为年预算的59.4%,超序时进度1.1个百分点,同比增长3%,居全省第11位;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2.7亿元,同比增长3.6%,居全省第11位;税比为67.9%,较一季度、上半年分别提高4.7个、1.1个百分点,居全省第8位。

从税种看,主体税种中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保持较快增长,合计增收9.07亿元,带动主体税收增长27.6%,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8.7个百分点。但受土地交易市场持续低迷影响,小税种中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等土地类税收减收较多,合计减收8.51亿元,下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8.2个百分点。“一增一减”之间,增值税回补冲抵了土地税减收影响,收入增长回归合理增速区间。

(二)上年低基数效应减退,部分行业税收增速放缓1-7月份,全市地方级工业税收完成35.2亿元,同比增长43.8%,增幅较上半年回落23.6个百分点。分行业看,全市地方级制造业税收完成30.2亿元,同比增长38.1%,增幅较上半年回落28.8个百分点,主要是上年低基数效应减退影响;全市地方级采矿业税收完成1.02亿元,同比下降41.9%,降幅较上半年扩大23.8个百分点,主要是受煤价下行影响,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税收同比下降41.3%

从制造业细分行业看,由于上年基数较低,31个子行业中有27个行业实现税收正增长。但随着低基数效应减退,通用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医药制造业、食品制造业等重点行业税收增速放缓,分别增长91.5%51.8%65.2%79.2%74.4%,增幅较上半年回落113.2个、81.9个、70.5个、48.7个、48.5个百分点,增速将逐步回归稳健增长。

(三)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民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今年以来,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持续压减非重点、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集中财力优先保障“三保”、债务付息等刚性支出,以及重大战略、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和重要改革支出,支出结构持续优化。

1-7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4.5亿元,为年预算的64.4%,超序时进度6.1个百分点,同比增长3.1%。其中,教育、科技、农林水等民生领域支出完成150.3亿元,同比增长6.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5%,较上年同期提高2.4个百分点。其中,教育支出34.9亿元,同比增长15.8%;科技支出5.56亿元,同比增长97.4%;社会保障支出26.7亿元,同比增长15.9%;卫生健康支出28.7亿元,同比增长9.7%

三、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财政部门将深入学习研究近期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工作的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狠抓财政收支管理,高质量完成全年财政收支目标任务,用足用好财政政策工具,加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决守牢财政安全发展底线,助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资源统筹,切实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狠抓收入运行调度。将收入目标任务月度化、指标化、具体化,联合税务部门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定期召开财税收入调度会,督促指导县(市、区)按既定目标落实收入任务。二是全力推动资产盘活。拟开展三资清查,通过翻看家底,采取调剂、共享、出租、处置、划转企业等方式,在行政事业性资产盘活、提升利用效率上下功夫,实现资产、资源到资金的有效转化。三是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储备。7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市财政部门将紧抓新增专项债发行边际提速窗口期,深化与银行、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沟通合作,提前介入项目前期谋划,借鉴外地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充分利用行业优势为专项债项目谋划提供专业指导,提高我市专项债项目储备质量,为争取更多专项债券发行做好充分准备。

(二)深化财政改革,推动财政治理能力提质提效。一是推进市与区财税体制改革。复盘分析2018年以来市与区财政管理体制运行情况,研究国家最新政策方向和借鉴先进地市改革经验,谋划调整市与城区财政管理体制,推动市与区一体化发展。二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对市投资集团、国资集团工作指导,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围绕运营谋的项目策划逻辑,支持国资集团积极打造国有网络货运平台、谋划设立焦作市铝产业发展政府投资基金、投资马村区综合物流园和生物医药产业园等产业园区,为我市产业发展、城市建设提供多元化资金支持。三是加快国企重组整合。加快推进资产整合、股权划转等工作,全面完成国有企业整合重组任务,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着力提升企业融资能力,切实提高企业运营能力和经营效益。

(三)严守安全底线,切实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一是守住基层财政安全运行底线。针对基层财政运行风险,研究拟定《关于防范化解基层财政风险的二十条措施建议》,重点从强化收入征管、加强资源统筹、硬化预算约束、加强运行监测四个方面着手,切实防范化解基层财政运行风险。二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7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市财政部门坚决落实三保在支出中的优先顺序,重点关注教师、编外人员工资及特殊群体补贴发放等,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统筹调度资金保障三保支出需求,确保三保支出特别是工资发放不出风险。三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7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针对中央提出的最新防风险要求,市财政部门将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按期兑付政府法定债务本息,加强对融资平台类国企债务风险管控,同时加强与上对接,充分利用财政部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政策,有效降低隐性债务利息负担和兑付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