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焦作市财政局网站!

2023年6月财政预算执行简要分析

上半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资金统筹,持续兜牢“三保”底线,全市财政收支顺利实现“双过半”目标任务。

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35.3亿元,同比增长34.8%。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42.2亿元,同比增长103%,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31.2%;上划省级收入0.73亿元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0.5%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2.3亿元,同比增长5.2%,增收4.6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18亿元,同比增长7.9%,增收1.3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9.6%,其中:市直完成10.1亿元,同比增长9.1%;示范区完成8亿元,同比增长6.5%。四城区完成27.5亿元,同比增长7.1%,增收1.8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9.8%。六县(市)完成46.8亿元,同比增长3.1%,增收1.4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0.7%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收入完成61.6亿元,同比增长6.5%增收3.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6.8%,其中:主体税种完成38.1亿元,同比增长35.3%,占税收的61.8%;小税种完成23.6亿元,同比下降20.8%,占税收的38.2%。非税收入完成30.7亿元,同比增长2.7%,增收0.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3.2%

税收分产业结构情况:全市第一产业税收完成5228万元,同比增长608.7%,占全市地方级税收的0.9%;第二产业税收完成34.2亿元,同比增长51.6%,占全市地方级税收的55.9%;第三产业税收完成26.4亿元,同比增长64.2%,占全市地方级税收的43.2%

全省收入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662.2亿元,增长12.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645.8亿元,同比增长19.8%,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1.8%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4亿元,同比下降8.6%减收1.3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收入完成11.8亿元,同比下降1.1%减收0.13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5.8亿元,同比下降17.7%,减收1.3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43.5%四城区完成2374万元,同比下降6%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1.8%。六县(市)完成7.3亿元,同比增长0.1%增收39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54.7%

(二)财政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5.6亿元,同比增长5.1%,增支9.5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4.4亿元,同比增长33.7%,增支18.7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8%,其中:市直完成63.1亿元,同比增长41.9%;示范区完成11.3亿元,同比增长1%。四城区完成32.5亿元,同比增长11.9%,增支3.4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6.6%。六县(市)完成88.8亿元,同比下降12.5%减支12.7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5.4%

全省支出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812.6亿元,同比增长1.4%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6亿元,同比下降23.2%减支16.9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支出完成20.8亿元,同比下降13.3%减支3.2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15.5亿元,同比下降52.8%减支17.3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27.7%。四城区完成11.2亿元,同比增长26.6%,增支2.4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20%。六县(市)完成29.3亿元,同比下降6.1%减支1.9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52.4%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平稳增长,税收结构持续优化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2.3亿元,为年预算的51.3%,超序时进度1.3个百分点,顺利实现“双过半”目标;同比增长5.2%,高于地市级平均增幅(3.9%1.3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0位;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1.6亿元,同比增长6.5%,高于地市级平均增幅(4.8%1.7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0位;税比为66.8%,高于全省平均税比(61.8%5个百分点,居全省第9位。

从税种看,受增值税持续回补带动,主体税收增速稳中有进,增幅达到35.3%,占税收的比重达到61.8%,较一季度、上年分别提高0.4个、9.7个百分点。具体来看,增值税增长42.5%、增收7.53亿元,企业所得税增长15%、增收0.95亿元,个人所得税增长69.2%、增收1.09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增长15%、增收0.37亿元,合计增收9.94亿元,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1.3个百分点。

(二)制造业增值税留抵退税回补效应明显,带动工业税收实现较快增长今年以来,随着宏观经济政策接续发力,我市产业税收呈稳步恢复态势。上半年,全市地方级制造业税收完成25.7亿元,同比增长72.6%,增收10.8亿元,虽然上年同期增值税留底退税4亿元,拉低了基数,但相较于2021年同期仍然增收6.8亿元,两年年均增长16.5%。受此增量拉动,全市地方级工业税收完成29.7亿元,同比增长67.4%,较退税政策实施前的2021年同期增长33.9%,增收7.5亿元。

从细分行业看,作为我市第一大行业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地方级税收扭负转正,实现税收5.2亿元,同比增长19.3%,较上月提高26.8个百分点;通用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医药制造业、食品制造业等重点行业加速恢复,分别增长204.7%133.8%127.9%122.9%,增幅分别较上月提高44.4个、22.2个、26个、33.4个百分点。

(三)财政支出保持平稳增长,民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今年以来,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强化财政支出管理,不断提高预算执行均衡性、高效性,坚持有保有压把宝贵的财政资源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5.6亿元,为年预算的63%,超序时进度13个百分点,同比增长5.1%,居全省第6位。

其中,教育、科技、农林水等民生领域支出完成143.7亿元,同比增长6.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3.4%,较上年同期提高1个百分点其中科技支出5.48亿元,同比增长94.3%社会保障支出24.3亿元,同比增长11%卫生健康支出26.6亿元,同比增长19.8%;城乡社区支出21亿元,同比增长13.8%;住房保障支出7.79亿元,同比增长31.3%

三、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在全市财政收支实现双过半的基础上,继续聚焦全年红任务目标,提前谋划,统筹部署横向凝聚财税合力,纵向传导增收压力,全力激发增长动力,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全力以赴做好下半年收支文章,以最大力度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强化目标导向,狠抓收入运行调度一是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将收入目标任务月度化、指标化、具体化,督促指导县(市)区按既定目标落实收入任务。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的动态监管,确保主体税源稳定增长;密切关注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将经济发展成果转化成税收。二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对接公安、纪检、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协调预算单位加快执收落实,确保非税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通过专户月报及时掌握各县(市)区非税收入专户余额,督促指导县级财政部门将非税收入按照时间要求及时足额入库。三是加快土地出让交易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紧盯房地产市场走势,加快土地收储和出让周转速度,切实按照时间节点和序时进度完成预期土地收入,做大政府性基金收入盘子,确保年初安排补充财力的预算资金足额兑现。

(二)调结构保战略发挥资金效益效能一是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充分认识当前我市财政面临的困难和压力,把有限财力用在刀刃上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清理长期固化和非急需的支出项目,加强资金使用计划管理,防止超预算支出形成财力缺口或债务风险。二是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行政经费、除刚性和重点项目外的一般性支出,持续压减非刚性支出,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能花,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政府预算、部门存量资金统筹,大力盘活存量资金资产,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适度扩大财政支出规模,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三)严守风险底线切实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一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持续做好新增债权申报、支出使用工作,抓好专项债券项目收益收缴,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做好政府债务风险动态监测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二是做好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加强与金融机构、企业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金融监管部门的支持,及时掌握企业信贷风险信息动态排查风险隐患。三是加强相关风险研判。密切关注来自财政外部的风险,积极防范重点领域的风险,摸清风险隐患,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招,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