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份,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盯年度目标任务,强化财政资金统筹,兜牢“三保”底线,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保持必要支出强度,全市财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12.8亿元,同比增长34.6%。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36.3亿元,同比增长75.4%,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32.2%;上划省级收入0.66亿元,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0.6%。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5.8亿元,同比增长10.6%,增收7.2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15.5亿元,同比增长15.6%,增收2.1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0.5%,其中:市直完成9亿元,同比增长21.6%;示范区完成6.5亿元,同比增长8.2%。四城区完成22亿元,同比增长10%,增收2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9.1%。六县(市)完成38.3亿元,同比增长8.9%,增收3.1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0.5%。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收入完成51.2亿元,同比增长11.2%,增收5.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7.5%,其中:主体税种完成31.6亿元,同比增长35%,占税收的61.6%;小税种完成19.6亿元,同比下降13.3%,占税收的38.4%。非税收入完成24.6亿元,同比增长9.2%,增收2.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2.5%。
税收分产业结构情况:全市第一产业税收完成5064万元,同比增长586.4%,占全市地方级税收的0.9%;第二产业税收完成29.4亿元,同比增长30.3%,占全市地方级税收的57.3%;第三产业税收完成21.5亿元,同比增长33.4%,占全市地方级税收的41.8%。
全省收入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93.8亿元,增长23.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375.7亿元,同比增长36.3%,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5.7%。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7亿元,同比下降21.5%,减收2.9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收入完成9.3亿元,同比下降16%,减收1.8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4亿元,同比下降41.1%,减收2.8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37.5%。四城区完成2374万元,同比下降6%,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2.2%。六县(市)完成6.4亿元,同比下降1.8%,减收1190万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60.3%。
(二)财政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32.1亿元,同比增长11.8%,增支14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0.8亿元,同比增长33.6%,增支10.3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0.9%,其中:市直完成32.9亿元,同比增长43.8%;示范区完成7.9亿元,同比增长3%。四城区完成24.7亿元,同比增长14%,增支3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8.7%。六县(市)完成66.6亿元,同比增长1%,增支6797万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0.4%。
全省支出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642.5亿元,同比增长10.3%。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3.5亿元,同比下降12.9%,减支6.4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支出完成13.8亿元,同比下降30.7%,减支6.1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14.4亿元,同比下降29.9%,减支6.1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33%。四城区完成9.4亿元,同比增长113.3%,增支5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21.7%。六县(市)完成19.7亿元,同比下降21.2%,减支5.3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45.3%。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收入质量趋稳向好。1-5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5.8亿元,为年预算的42.1%,超序时进度0.4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0.6%,居全省第10位;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1.2亿元,同比增长11.2%,较上月小幅提高0.2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1位;税比为67.5%,较上月小幅提高0.6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0位。
从税种看,在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等土地类税收大幅减收的情况下,受增值税回补效应、上年缓税在今年入库和上年基数偏低等有利因素拉动,税收依然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主体税收占税收的比重由59.8%提高到61.6%,税收结构得到优化,其中增值税增收6.6亿元、上年缓税入库6.1亿元,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8.6个百分点。
从全省来看,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低于全省平均增速(23.2%)12.6个百分点,高于地市级平均增速(10.3%)0.6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税比(65.7%)1.8个百分点,但低于地市级平均税比(68.4%)0.9个百分点。
(二)需求回暖叠加低基数效应,工业税收实现较快增长。伴随经济稳健复苏,受疫情压制的制造业需求得到快速释放,叠加上年同期集中实施留抵退税政策扰动,工业税收增长较快。1-5月份,全市地方级工业税收完成25.6亿元,同比增长44.3%,较退税政策实施前的2021年增长38.8%,增收7.8亿元。其中,地方级制造业税收完成21.9亿元,同比增长46.9%,增收7亿元,贡献了工业税收增量的89.7%,占当年税收的42.6%,提高4.1个百分点。
制造业中通用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医药制造业、食品制造业等重点行业保持较快恢复态势,分别增长160.3%、111.6%、101.9%、89.5%,占地方级税收的比重分别提高1.6个、2.3个、1.4个、0.6个百分点;酒茶饮料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税收增速扭负转正,分别增长22.7%、3.7%。
(三)财政支出平稳增长,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有效。今年以来,财政部门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政策要求,持续加大向教育、科技、农业等民生重点领域的投入力度,财政支出保持必要支出强度。1-5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32.1亿元,为年预算的42.6%,超序时进度0.9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1.8%,居全省第6位。
其中,教育、科技、农林水等民生领域支出完成96.8亿元,同比增长17.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3.2%,较上年同期提高3.6个百分点。其中,教育支出19.8亿元,同比增长5.1%;科技支出3.3亿元,同比增长140.9%;社会保障支出17.4亿元,同比增长10.1%;卫生健康支出20.6亿元,同比增长50.8%;农林水支出10.4亿元,同比增长5.9%。
三、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财政收支形势分析研判,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不断挖掘增收潜力,拓宽财税收入渠道,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深化财政领域改革,落实财政秩序专项整治,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一)统筹谋划部署,多措并举抓实收入。一是深入开展综合治税工作。支持税务部门强化涉税信息分析研判利用,持续推进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的税收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调研座谈,做好税源和政策分析,及时研判解决难题,确保税收应收尽收。二是深入挖潜非税收入资源。指导县(市、区)全面梳理非税收入,查漏补缺,挖潜增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上缴国资经营收益、国有资产(资源)处置收益等增加非税收入。三是加快土地出让收入进度。协同自然资源、房管部门准确把握房地产行业形势,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出让进度,督促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时缴纳土地出让收入,确保及时入库。四是积极培育涵养财源。坚持放水养鱼,着眼长远,壮大骨干财源税源,支持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夯实财源增长基础。
(二)保持必要支出强度,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密切关注财政支出进度和支出效益,及时落实上级部署,加快工作节奏,提前谋划项目安排;简化审批流程,做好项目储备等前期准备工作,加快财政内部资金审批进度,力争做到预算一经下达,立即能形成有效支出;加强与预算单位的沟通对接,了解其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其将项目资金尽快下达,形成支出。二是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使用收回的存量资金,尽早形成实际支出。对于确需继续使用的项目类资金,按程序及时审核并拨付;对于统筹使用的资金,及时调整用于重点保障乡村振兴、科技、教育支出,切实减少存量资金规模。三是进一步加强直达资金管理,督促因前期项目准备不足、信息导入不及时等导致资金支付进度慢的县(市、区)抓好整改完善,配合相关部门加强项目库管理,对需出台配套政策或制定管理办法的提前着手准备,避免出现“资金等项目、资金等手续”等问题,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全面落实资金主体责任,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三)筑牢底线思维,做好财政风险防控。一是持续防范“三保”风险。将“三保”保障纳入全市考核,加强对基层“三保”的监管,重点监测工资专户,重点关注教师等人员工资及特殊群体补贴发放,持续关注风险等级偏高或呈上升趋势的县区,确保“三保”不出问题。二是稳妥推进债务风险化解。持续加强政府债务风险实时监控,加大平台公司债务管控力度,筑牢风险“防火墙”,引导企业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科学合理制定债务偿还计划,综合运用土地出让、资产变现、市场化解等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及时还本付息,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三是严肃纪律防范风险。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巩固拓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成果,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监督重点,提升监督效能,严格财政收支规范管理。实行政府债券“借、用、管、还”全链条穿透式管控,提高风险监测全面性、前瞻性,兜牢财政运行风险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