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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财政预算执行简要分析

五月份,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盯年度目标任务,强化财政资金统筹,兜牢“三保”底线,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保持必要支出强度,全市财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12.8亿元,同比增长34.6%。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36.3亿元,同比增长75.4%,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32.2%;上划省级收入0.66亿元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0.6%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5.8亿元,同比增长10.6%,增收7.2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15.5亿元,同比增长15.6%,增收2.1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0.5%,其中:市直完成9亿元,同比增长21.6%;示范区完成6.5亿元,同比增长8.2%。四城区完成22亿元,同比增长10%,增收2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9.1%。六县(市)完成38.3亿元,同比增长8.9%,增收3.1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0.5%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收入完成51.2亿元,同比增长11.2%增收5.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7.5%,其中:主体税种完成31.6亿元,同比增长35%,占税收的61.6%;小税种完成19.6亿元,同比下降13.3%,占税收的38.4%。非税收入完成24.6亿元,同比增长9.2%,增收2.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2.5%

税收分产业结构情况:全市第一产业税收完成5064万元,同比增长586.4%,占全市地方级税收的0.9%;第二产业税收完成29.4亿元,同比增长30.3%,占全市地方级税收的57.3%;第三产业税收完成21.5亿元,同比增长33.4%,占全市地方级税收的41.8%

全省收入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93.8亿元,增长23.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375.7亿元,同比增长36.3%,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5.7%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7亿元,同比下降21.5%减收2.9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收入完成9.3亿元,同比下降16%减收1.8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4亿元,同比下降41.1%,减收2.8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37.5%四城区完成2374万元,同比下降6%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2.2%。六县(市)完成6.4亿元,同比下降1.8%减收1190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60.3%

(二)财政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32.1亿元,同比增长11.8%,增支14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0.8亿元,同比增长33.6%,增支10.3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0.9%,其中:市直完成32.9亿元,同比增长43.8%;示范区完成7.9亿元,同比增长3%。四城区完成24.7亿元,同比增长14%,增支3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8.7%。六县(市)完成66.6亿元,同比增长1%,增支6797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0.4%

全省支出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642.5亿元,同比增长10.3%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3.5亿元,同比下降12.9%减支6.4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支出完成13.8亿元,同比下降30.7%减支6.1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14.4亿元,同比下降29.9%减支6.1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33%。四城区完成9.4亿元,同比增长113.3%,增支5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21.7%。六县(市)完成19.7亿元,同比下降21.2%减支5.3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45.3%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收入质量趋稳向好1-5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5.8亿元,为年预算的42.1%,超序时进度0.4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0.6%,居全省第10位;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1.2亿元,同比增长11.2%,较上月小幅提高0.2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1位;税比为67.5%,较上月小幅提高0.6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0位。

从税种看,在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等土地类税收大幅减收的情况下,受增值税回补效应、上年缓税在今年入库和上年基数偏低等有利因素拉动,税收依然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主体税收占税收的比重由59.8%提高到61.6%,税收结构得到优化,其中增值税增收6.6亿元、上年缓税入库6.1亿元,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8.6个百分点。

从全省来看,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低于全省平均增速(23.2%12.6个百分点,高于地市级平均增速(10.3%0.6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税比(65.7%1.8个百分点,但低于地市级平均税比(68.4%0.9个百分点。

(二)需求回暖叠加低基数效应工业税收实现较快增长伴随经济稳健复苏,受疫情压制的制造业需求得到快速释放,叠加上年同期集中实施留抵退税政策扰动,工业税收增长较快。1-5月份,全市地方级工业税收完成25.6亿元,同比增长44.3%,较退税政策实施前的2021年增长38.8%,增收7.8亿元。其中,地方级制造业税收完成21.9亿元,同比增长46.9%,增收7亿元,贡献了工业税收增量的89.7%,占当年税收的42.6%,提高4.1个百分点。

制造业中通用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医药制造业、食品制造业等重点行业保持较快恢复态势,分别增长160.3%111.6%101.9%89.5%,占地方级税收的比重分别提高1.6个、2.3个、1.4个、0.6个百分点;酒茶饮料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税收增速扭负转正,分别增长22.7%3.7%

(三)财政支出平稳增长,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有效今年以来,财政部门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政策要求,持续加大向教育、科技、农业等民生重点领域的投入力度,财政支出保持必要支出强度。1-5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32.1亿元,为年预算的42.6%,超序时进度0.9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1.8%,居全省第6位。

其中,教育、科技、农林水等民生领域支出完成96.8亿元,同比增长17.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3.2%,较上年同期提高3.6个百分点。其中,教育支出19.8亿元,同比增长5.1%;科技支出3.3亿元,同比增长140.9%;社会保障支出17.4亿元,同比增长10.1%;卫生健康支出20.6亿元,同比增长50.8%;农林水支出10.4亿元,同比增长5.9%

三、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财政收支形势分析研判,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不断挖掘增收潜力,拓宽财税收入渠道,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深化财政领域改革,落实财政秩序专项整治,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一)统筹谋划部署,多措并举抓实收入一是深入开展综合治税工作。支持税务部门强化涉税信息分析研判利用,持续推进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的税收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调研座谈,做好税源和政策分析,及时研判解决难题,确保税收应收尽收。二是深入挖潜非税收入资源。指导县(市、区)全面梳理非税收入,查漏补缺,挖潜增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上缴国资经营收益、国有资产(资源)处置收益等增加非税收入。三是加快土地出让收入进度。协同自然资源、房管部门准确把握房地产行业形势,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出让进度,督促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时缴纳土地出让收入,确保及时入库。四是积极培育涵养财源。坚持放水养鱼,着眼长远,壮大骨干财源税源,支持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夯实财源增长基础。

(二)保持必要支出强度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密切关注财政支出进度和支出效益,及时落实上级部署,加快工作节奏,提前谋划项目安排;简化审批流程,做好项目储备等前期准备工作,加快财政内部资金审批进度,力争做到预算一经下达,立即能形成有效支出;加强与预算单位的沟通对接,了解其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其将项目资金尽快下达,形成支出二是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使用收回的存量资金,尽早形成实际支出。对于确需继续使用的项目类资金,按程序及时审核并拨付;对于统筹使用的资金,及时调整用于重点保障乡村振兴、科技、教育支出,切实减少存量资金规模。三是进一步加强直达资金管理,督促因前期项目准备不足、信息导入不及时等导致资金支付进度慢的县(市、区)抓好整改完善,配合相关部门加强项目库管理,对需出台配套政策或制定管理办法的提前着手准备,避免出现“资金等项目、资金等手续”等问题,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全面落实资金主体责任,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三)筑牢底线思维做好财政风险防控一是持续防范三保风险“三保”保障纳入全市考核,加强对基层“三保”的监管,重点监测工资专户,重点关注教师等人员工资及特殊群体补贴发放,持续关注风险等级偏高或呈上升趋势的县区,确保“三保”不出问题二是稳妥推进债务风险化解。持续加强政府债务风险实时监控,加大平台公司债务管控力度,筑牢风险“防火墙”,引导企业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科学合理制定债务偿还计划,综合运用土地出让、资产变现、市场化解等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及时还本付息,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三是严肃纪律防范风险。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巩固拓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成果,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监督重点,提升监督效能,严格财政收支规范管理。实行政府债券“借、用、管、还”全链条穿透式管控,提高风险监测全面性、前瞻性,兜牢财政运行风险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