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份,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对照年初目标任务,加强统筹调度,做强指标支撑,坚决兜牢“三保”底线,支持各项促进消费政策措施和活动实施,全市财政收支平稳增长。
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94.6亿元,同比增长29.4%。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29.6亿元,同比增长54.5%,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31.3%;上划省级收入0.59亿元,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0.6%。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4.4亿元,同比增长12.7%,增收7.3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13.7亿元,同比增长24.5%,增收2.7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1.2%,其中:市直完成8.3亿元,同比增长40.1%;示范区完成5.4亿元,同比增长6.3%。四城区完成18.4亿元,同比增长11.2%,增收1.8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8.5%。六县(市)完成32.3亿元,同比增长9.3%,增收2.7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0.2%。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收入完成43.1亿元,同比增长11%,增收4.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6.9%,其中:主体税种完成25.7亿元,同比增长28.7%,占税收的59.8%;小税种完成17.3亿元,同比下降7.9%,占税收的40.2%。非税收入完成21.3亿元,同比增长16.6%,增收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3.1%。
税收分产业结构情况:全市第一产业税收完成541万元,同比下降21.3%,占全市地方级税收的0.1%;第二产业税收完成24.6亿元,同比增长18.5%,占全市地方级税收的58%;第三产业税收完成17.7亿元,同比增长23.9%,占全市地方级税收的41.8%。
全省收入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88.7亿元,增长23.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174.4亿元,同比增长33.4%,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5.7%。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6亿元,同比下降17.2%,减收2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收入完成8.4亿元,同比下降17.2%,减收1.8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3.6亿元,同比下降34.2%,减收1.9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37.5%。四城区完成2374万元,同比下降6%,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2.5%。六县(市)完成5.8亿元,同比下降1.8%,减收1061万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60.1%。
(二)财政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7.3亿元,同比增长16.5%,增支15.2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2.8亿元,同比增长43%,增支9.8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0.5%,其中:市直完成27.2亿元,同比增长54.5%;示范区完成5.6亿元,同比增长5%。四城区完成20.2亿元,同比增长18.5%,增支3.2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8.9%。六县(市)完成54.3亿元,同比增长4.3%,增支2.2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0.6%。
全省支出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902.3亿元,同比增长14.6%。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8.8亿元,同比下降1.2%,减支4765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支出完成11.8亿元,同比下降32.4%,减支5.7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13.5亿元,同比下降31.4%,减支6.2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34.8%。四城区完成9.4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24.3%。六县(市)完成15.8亿元,同比下降2.5%,减支4063万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40.9%。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增速回稳,收入结构大幅改善。1-4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4.4亿元,同比增长12.7%,居全省第10位;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3.1亿元,同比增长11%,较一季度提高4.5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2位;税比为66.9%,较一季度大幅提高3.7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1位,收入结构得到较大改善,主要是现行税收体制下,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部分税种按季申报缴纳,在四月份集中入库。分税种看,增值税收入回补明显,同比增长42.8%,增收5.1亿元,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个百分点,是税收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源。
分级次看,马村区、武陟县、解放区、博爱县收入增速较高,均在全市平均增速以上;中站区、温县收入质量较高,税比超过80%,分列全省第11、12位,解放区、博爱县等税收占比有明显提升,居全省前40位。
从全省来看,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低于全省平均增速(23.3%)10.6个百分点,与地市级平均增速(12.7%)持平,主要是由于上年实施留抵退税政策,省本级收入为负数,今年增幅偏高。
(二)消费需求持续回暖,重点行业税收加快恢复。随着稳经济政策持续发力,社会生产需求明显改善,市场预期加快好转,二、三产业加快恢复。1-4月份,全市第二产业地方级税收完成24.6亿元,同比增长18.5%,增幅较一季度提高10.8个百分点,其中工业税收增速较一季度提高11.8个百分点,达到31.4%,增收5.2亿元,是二产税收增长的主要动力源。从重点行业看,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食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重点行业保持较快恢复态势,分别增长113.8%、94.2%、89.3%、63.1%;汽车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税收增速扭负转正,分别增长96.8%、13.9%。
第三产业地方级税收完成17.7亿元,同比增长23.9%。其中,交通运输业税收完成1.3亿元,同比增长435%;房地产业税收完成4.6亿元,同比增长30.6%;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税收完成2.5亿元,同比增长97.9%。
(三)财政支出平稳增长,“三保”及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今年以来,财政部门持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政策要求,持续加大向教育、科技、卫生、农业等民生重点领域的投入力度,财政支出保持适当支出强度。1-4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7.3亿元,同比增长16.5%,居全省第9位,民生支出占比由上年的68.2%提高到75.6%,提高7.4个百分点。
其中,教育支出16.8亿元,同比增长12.3%,增支1.8亿元;科技支出2.8亿元,同比增长259.1%,增支2亿元;社会保障支出14.8亿元,同比增长9.3%,增支1.3亿元;卫生健康支出16.9亿元,同比增长72.7%,增支7.1亿元;农林水支出8.9亿元,同比增长31.3%,增支2.1亿元。
三、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全年预期发展目标,认真谋划部署二季度财政经济重点工作,持续固强补弱、挖潜增效,坚定信心,下定决心,确保实现上半年财政收支“双过半”,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一)加强财源培育,强化财政收入征管。一是大力推进财源建设。研究出台《加强财源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激励机制、用好财政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综合治税、聚合政府资源等具体举措,夯实财税增收基础。二是强化财政收入征管。依托财政税收推进机制,坚持日统计、周调度,协调解决税收项目谋划中存在的问题。多部门联合专项稽查,加大环保税征管力度,梳理排查基础设施项目、产业园区纳税,多举措、多维度挖掘存量税源。三是加快土地收入入库。关注重点相关地块出让进程和已出让土地缴库情况,督促企业及时缴纳土地税款;指导县(市)区根据土地出让收益情况计提非税收入。
(二)强化预算管理,发挥财政资金效能。一是继续树牢过“紧日子”思想。推进节约型党政机关建设,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腾出更多财政资源用于兜底线、补短板、强弱项,健全民生保障长效机制。二是严格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建立“先有预算、再有指标、后有支出”“支出预算余额控制支出指标余额、支出指标余额控制资金支付”的控制机制,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三是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着重保障教育科技、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支出。
(三)严守红线底线,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一是坚决兜牢“三保”底线。积极应对基层“三保”压力,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压实区级主体责任,做好基层“三保”风险预警,指导县区保持合理适度的库款规模,确保财政安全稳定运行。二是抓实隐性债务风险化解。持续做好债务数据统计和风险监测预警,加大债务管控力度,科学合理制定债务偿还计划,综合运用土地出让、资产变现、市场化解等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及时还本付息,稳妥有序推进隐性债务化解。三是加快暂付款清理消化。根据既定暂付款消化目标,强化政府高位推动和“1+10+N”督导推进机制,对消化进度“月排名、季考核”,督促各县(市)区及时清理消化存量,严控新增暂付款规模,按照既定方案确保完成暂付款清理消化预定目标。四是严防企业债务风险。突出抓好高风险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的识别、监测和管控,筑牢风险“防火墙”,引导企业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规划发债规模和节奏,坚决防止违约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