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运行调度会议精神,强化收支运行调度,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财政收支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46.9亿元,同比增长16.3%。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15.9亿元,同比增长12.8%,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33.9%;上划省级收入0.15亿元,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0.3%。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8亿元,同比增长13.9%,增收3.8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5.2亿元,同比增长20.6%,增收0.89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7%,其中:市直完成3亿元,同比增长22.6%;示范区完成2.3亿元,同比增长18.1%。四城区完成9.3亿元,同比增长16%,增收1.3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0.4%。六县(市)完成16.2亿元,同比增长10.7%,增收1.6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2.6%。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收入完成19.8亿元,同比增长0.3%,增收5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4.5%,其中:主体税种完成13.1亿元,同比增长8.6%,占税收的66%;小税种完成6.7亿元,同比下降12.7%,占税收的34%。非税收入完成10.9亿元,同比增长51.2%,增收3.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5.5%。
全省收入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15.4亿元,增长13.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47.3亿元,同比增长5.9%,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7.1%。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亿元,同比下降26.4%,减收1.8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收入完成4.7亿元,同比下降19.2%,减收1.1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1.8亿元,同比下降62.2%,减收3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36.8%。六县(市)完成3.1亿元,同比增长63.9%,增收1.2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63.2%。
(二)财政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4.2亿元,同比增长28.6%,增支12.1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亿元,同比增长34.4%,增支4.3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1.3%,其中:市直完成14.3亿元,同比增长44.6%;示范区完成2.6亿元,同比下降3.1%。四城区完成10.2亿元,同比增长56.9%,增支3.7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8.8%。六县(市)完成27.1亿元,同比增长17.4%,增支4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0%。
全省支出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73.2亿元,同比增长9.4%。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5.9亿元,同比增长99.9%,增支12.9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支出完成6.9亿元,同比增长2.4%,增支0.2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6.6亿元,同比下降21.6%,减支1.8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25.5%。四城区完成8.5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32.8%。六县(市)完成10.8亿元,同比增长161.1%,增支6.7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41.6%。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增长加快,税收增速扭负转正。1-2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8亿元,同比增长13.9%,增幅较上月再次提高4.1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9.8亿元,同比增长0.3%,增幅较上月提高4.7个百分点,扭转元月份下行态势;税比为64.5%,较上月略有下降,主要是非税收入快速增长所致。总体来看,全市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好的增长态势。
从全省来看,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增速(13.4%)0.5个百分点,高于地市级平均增速(9.1%)4.8个百分点,主要是受增值税留抵退税影响省本级上年收入为负,今年收入正常化后增幅较高,拉高了全省平均增速。我市收入增速居全省第7位,较上月提升1个位次,分别低于第6位鹤壁市(14.6%)0.7个百分点、第5位平顶山市(15.2%)1.3个百分点。
从收入结构看,税收方面:增值税保持10%以上增速,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速扭负转正,分别提高33.9个、26个百分点,有力拉动主体税收占税收比重由58.1%提高到66%,也是税收增速由负转正的主要支撑。非税方面:沁阳、示范区等县区加大了国有资产处置力度,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增收较多,拉动非税收入增长55.5个百分点。
(二)工业税收持续恢复,重点行业增长较好。今年以来,受益于后疫情时代国内经济逐步复苏,我市制造业活力得到快速释放,带动工业税收增速持续加快。1-2月份,全市地方级工业税收完成10.5亿元,同比增长11.3%,较上月提高1.5个百分点,增收1.07亿元,拉动二产税收和全市地方级税收分别增长11.7个、5.8个百分点。其中地方级制造业税收完成9.08亿元,同比增长17%,增收1.32亿元,占工业税收的比重达到86.2%,是工业税收增长的主要支撑。
从细分行业看,我市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重点行业恢复较快,其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税收完成1.5亿元,同比增长71.1%,增收6261万元;医药制造业税收完成7191万元,同比增长55.7%,增收2574万元;通用设备制造业税收完成6792万元,同比增长73.5%,增收2878万元,三者合计增收1.17亿元,拉动工业税收增长12.4个百分点,是工业税收增长的主要动力源。
(三)财政支出较快增长,“三保”及重点支出保障较好。1-2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4.2亿元,同比增长28.6%,主要是加大科技领域、农业领域投入以及补助城乡居民医保支出。
教育、科技、卫生健康、农林水等民生支出完成42.5亿元,同比增长49.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4%,较上年同期提高11.2个百分点。其中,教育支出9.4亿元,同比增长13.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7.3%;科技支出1.1亿元,同比增长208.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1%;社会保障支出7.2亿元,同比增长11.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3%;卫生健康支出8.8亿元,同比增长202.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6.2%;农林水支出4.3亿元,同比增长57.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
三、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财政部门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盯目标任务,突出拼字当头、快字为要,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要冲刺”的竞进姿态,进一步凝聚财税合力、传导增收压力、激发增长动力,确保实现一季度“开门红”,为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开好局起好步。
(一)加大组织收入力度,着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一是继续强化目标管理。进一步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作,紧抓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到期“窗口期”,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督促指导县(市)区按既定目标落实收入计划,确保财政收入稳预期、有质量、可持续。二是持续抓好罚没收入。定期与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加强沟通,重点关注公安在涉赌涉毒、食药环、盗抢骗等案件侦破处置进度,尽早形成案件罚没收入。三是加快推进土地出让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紧盯重点城市房地产市场回暖进程,科学研判,提前谋划,加快土地收储和出让周转速度,确保土地收入按预期入库。
(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持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兜牢底线保“三保”。严格落实“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范围和顺序,进一步压实县级“三保”主体责任,硬化“三保”预算约束,动态监控“三保”执行情况,确保市县两级“三保”保障到位。二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决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按照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国发5号文有关规定,硬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从严控制预算调剂追加,强化支出管控,从严从紧控制新增支出规模。三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在优先保障“三保”的前提下,统筹上级转移支付、政府债券、PPP等方式,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郑洛“双圈”、教育园区、省道S230等国家、省、市重大战略和重点项目,扩大有效投资,努力增强发展后劲。
(三)严守财政运行底线,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一是坚决兜牢“三保”底线。积极应对基层“三保”压力,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做好基层“三保”风险预警,指导县区保持合理适度的库款规模,确保财政安全稳定运行。二是抓实隐性债务风险化解。持续做好债务数据统计和风险监测预警,加大债务管控力度,科学合理制定债务偿还计划,综合运用土地出让、资产变现、市场化解等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及时还本付息,稳妥有序推进隐性债务化解。三是严防企业债务风险。突出抓好高风险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的识别、检测和管控,筑牢风险“防火墙”,引导企业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规划发债规模和节奏,坚决防止违约情况发生。
(四)提升资金监管能力,促进财政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完善与预算环节更相衔接的评价模式。预算绩效管理要针对预算管理对象的实施过程开展事前绩效评价、跟踪绩效评价和事后绩效评价,分别解决前期立项的科学性、充分性问题,执行过程绩效纠偏问题,结果评价及应用问题。二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对低效无效资金进行削减或取消,对沉淀资金按规定收回并统筹安排。三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扩大审计覆盖面,通过审计监督把好支出关口,推动过好紧日子,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