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馈问题及整改要求,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审慎对待,认真研究,科学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市政府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后,市财政局随即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安排整改工作,要求相关科室及单位,统筹安排,细化分工,责任到人,进一步完善整改工作机制,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同时深入查找工作薄弱环节,采取一系列措施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一)提级管理,全面安排审计整改。为进一步提升审计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和统筹性,市财政局成立了市本级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和专班,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宁同志任组长,审计整改专班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深入开展审计整改工作。
(二)完善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为确保审计工作整改的彻底性,市财政局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与审计部门的沟通对接,深入分析审计问题,认真研究财经政策,形成整改合力,做到审计点对点,问题对问题,确保审计整改落实落地。根据审计反馈的问题,市财政局逐条梳理分析,结合职责分工,加强专题部署,梳理问题清单,分解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路线图”“时间表”,精准施策,吃透问题根源,确保整改实效。
(三)强力督导,提升审计整改质量。为进一步推动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保障整改效果。按照专班职责分工,建立审计问题工作台账,严格审核整改方案,验收整改成果,确保整改到位。切实通过审计问题整改,堵塞漏洞,完善机制,不断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更好服务保障焦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2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涉及财政部门共3大类14个问题,已整改问题14个,整改率100%。
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5亿元未细化到具体单位。
已整改。市财政局印发《关于编制市级2024-2026年财政规划及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焦财预〔2023〕198号),进一步规范部门支出预算编制,明确各单位应严格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要求,全面作实项目库,将项目作为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的基本单元,预算支出以项目形式全部纳入项目库,项目资金细化到具体实施单位。
2.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编制不准确,年中调整幅度过大。
已整改。一是编制土地收入预算时充分考虑土地市场影响、城市发展规划等综合性因素,持续压减预算收入,2021年编制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81.11亿元,2022年编制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63.68亿元,2023年编制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61.54亿元,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二是成立城区土地收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城区土地收储出让工作、制定土地收储工作机制、相关政策、研究重大事项等,强力推动土地收储出让工作,增加土地出让收入,完成土地收入预算任务;三是召开焦作市城区2023年度重点土地收储供应工作谋划会,形成《2023年土地收储供应方案》,提升项目谋划精准性。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需修订完善。
已整改。已制定《焦作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草案,增加“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等转移性支出”等有关内容,正在履行汇报和签发程序。
4.截至2022年底,部分上级资金2014.2万元未分配。
已整改。一是市财政局已建立定期统计上级资金机制,通过内部通报、定向沟通等方式,加强与有关部门对接,积极推进上级资金加快分配;二是印发《关于编制市级2024-2026年财政规划及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焦财预〔2023〕198号),要求年度预算执行中相关部门按照《预算法》要求和部门实际需求及时分配下达。
5.收回存量资金7380万元未按规定优先用于消化暂付款。
已整改。一是按照《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发〔2020〕16号),积极盘活各类沉淀资金,化零为整集中用于“三保”等关键领域;二是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暂付款清理消化工作,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焦作市财政暂付款清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年度消化目标任务及工作措施;2023年市财政局印发《焦作市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控制工作方案》,细化暂付款消化控制举措。截至2023年9月底,已清理消化2269.62万元。
6.部分项目预算安排未考虑上年执行情况。
已整改。市财政局印发《关于编制市级2024-2026年财政规划及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焦财预〔2023〕198号),明确预算安排同预算执行、审计、绩效挂钩,对执行进度慢、调整事项多、绩效结果差、存在屡查屡犯审计问题的部门,按30%-50%比例压减或取消其项目支出预算。
7.部分市本级预算项目执行效率不高。
已整改。一是市财政局已督促通报有关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执行进度缓慢的及时收回,避免资金沉淀;二是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对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只结转一个年度,对结转后仍未使用完毕的予以收回,且以后年度原则上不予安排,对本级预算安排的资金年度内未支付完毕的不予结转。其中,焦作市公安局业务装备经费1176.11万元、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管市政设施维修工程835.95万元、焦作市水利局亚投行贷款支持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前期费用518.6万元已执行完毕。
8.部分专项债券资金5500万元闲置时间较长。
已整改。焦作市怀药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冷链物流园项目因无法完成土地解压过户手续导致无法推进,2023年3月市政府同意农业农村局申请对专项债券资金进行调整的请示,2023年4月27日,市财政局向省财政厅提交《焦作市关于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途调整有关情况的报告》,省财政厅批准将怀药中国特色农产品冷链物流园项目5500万元调整至万方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关于重点民生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应急集中隔离场所建设项目款3128.1万元拨付不及时。
已整改。应急集中隔离场所建设项目款已拨付1000万元,剩余资金将由市住建局提出支付计划,按计划支付。
(三)关于重点非税收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非税收入专户结余资金未及时缴入国库。
已整改。市本级1.78亿元非税收入已缴入国库。
2.部分政府投资基金投资方向交叉重复。
已整改。四支基金按照市政府相关批复设立,投资方向依据相关批复文件设定,河南中创信环保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方舟基金重复投资焦作科瑞森重装股份有限公司问题,方舟基金已于2021年5月全部退出。市投融资中心已与出资人就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沟通,不断优化投资方向。
3.未按规定将财政资金汇入基金托管账户。
已整改。基金出资制度按照项目落地分期出资,目前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已联合中原豫资完成虎石微晶、百奥恒等项目储备工作,正在对虎石微晶项目进行调研及谈判。待拟投资项目通过基金评审,市投资集团与省豫资公司等其他合伙人同比例出资后,及时将财政资金汇入基金托管账户,用于项目投资。
4.部分政府出资部分未纳入年度预算。
已整改。市财政局印发《关于编制市级2024-2026年财政规划及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焦财预〔2023〕198号),严格预算约束管理,明确“无预算不支出”等内容,按照要求实现政府出资纳入年度预算。
5.个别基金的投资收益未上缴财政。
已整改。一是河南中创信环保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部分投资收益133.08万元,已上缴国库;二是根据焦作通财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方案及相关批示文件,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滚动发展、防范风险”的原则运作,“在基金存续期内正常或提前退出的投资可以进行滚动再投资”。通财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将政府出资部分投资收益414.66万元转入双创基金,其他资金按照方案中财政与社会资本方不高于3:7出资比例要求全部出资到位,用于滚动再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