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助力我市做好经济普查工作。
一是做好统筹协调。多次召开会议传达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文件精神,研究资金保障相关工作,明确具体责任科室及工作职责,科学测算资金需求,将该项工作列入市政府“1+10+N”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二是抓好经费保障。在财力紧张和持续压减非刚性支出的情况下,优化支出结构,将经济普查资金保障放在突出位置,优先予以安排。全市共安排经济普查专项办公经费913.67万元;安排普查指导员和普查人员经费461.13万元,保障“两员”工资按时发放。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对经济普查经费的执行和使用进行督导检查,抓好普查经费全过程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我市经济普查工作提供财政支持。